******街道林坑村的瓯海仙岩镇区工业基地A4-******街道林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按要求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相关规定,现将缺席定界结果(详见附图,界址J1—J12、J10—J11、J11—J12为缺席指界的界线)予以公告,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满定界结果自动生效。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且对该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信访室(瓯海新区府11号楼1楼信访室,联系电话:******)或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资规窗口(联系电话:******)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