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网络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FJLYCGJJ******
******有限公司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对以下采购内容进行公开网络竞价,本项目系统竞价报价及上传材料时间以本公告左下侧要求的时间为准:
一、竞价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
2.成交原则: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者即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的,则按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8.本公告即为标书,本项目标书费200元;供应商须在竞价截止时间前缴纳标书费,标书费售后不退。投标人转账时必须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代理机构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核查是否已购买************有限公司;账号:************99 。
二、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竞价时将所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统一制作成一整份PDF格式文档上传至竞价附件(要求:真实、有效、清晰),未按要求编制上传或上传材料不齐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竞价无效。)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2.标书费缴纳凭证(缴纳凭证须体现“项目编号+标书费”)。
▲3.竞价保证金(若有,缴纳凭证须体现“项目编号+保证金费”)。
▲4.报价表。(详见格式)
▲5.响应承诺函。(详见格式)
▲6.本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
采购项目概况:
******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内容包括档案数字化、档案整理、目录录入服务、数据挂接、数据备案等内容。最终以实际完成数量进行结算。
(二)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总金额250000元。
特殊资格条件:
(1)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
(2)在市级及以上档案部门备案,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报价要求:
(一)报价人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加工需要的设备及人员,采购人提供符合数字化加工的场地、水电及办公用品等。
(二)各供应商投报各个服务项目的单价,提交后自动合计总报价,项目总报价最低的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投报单价、总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报。
采购清单及要求:
序号 |
类别 |
服务项目 |
预估总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
小计(元) |
备注 |
1 |
文书档案 |
档案扫描 |
30000 |
页 |
0.4 |
12000 |
|
2 |
诉讼档案 |
档案扫描 |
380000 |
页 |
0.4 |
152000 |
|
3 |
信息采集著录 |
目录著录 |
172000 |
条 |
0.5 |
86000 |
|
4 |
总计 |
250000 |
|
||||
附:最终按实际完成数量进行结算。 |
项目内容:
(一)全文数字化
流程包括:档案出入库交接、档案整理、卷内目录著录分类、档案扫描、图像处理、质检、修裱、全文OCR识别、转化为双层PDF、文件存储、数据备份(数据格式转换及移动硬盘备份)、数据挂接、客户验收、档案装订、档案入库、退卷归库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档案扫描的计量
档案扫描需用扫描仪进行,以A4电子画幅/页计量,大于A4幅面的档案选用A3或A0扫描仪扫描时,折算成A4计算(A3=2页A4、A2=4页A4、A1=8页A4、A0=16页A4)。
2、应遵循的标准规范
2.1管理性标准规范: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③ 《福建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④ 《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中保委[2003]4号)
⑤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
⑥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人民政府158令)
⑧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
2.2技术业务性标准规范: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②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
③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
④ 《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
⑤ 《福建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操作规范》(闽档[2002] 82号)
⑥ 《福建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范(试行)》
3******检察院档案影像库建设的基本流程与操作规范要求
3.1档案借调
成交供应商与龙岩市青草盂地区******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管理人员办理档案借调手续,借出待扫描档案,档案借调应逐卷清点,案卷封面的档号与调卷单开具的档号应一一对应,确保准确无误,详细填写《档案数字化实体出库申请单》,同时应做好交接记录,办理交接手续。
3.2档案整理
根据采购方档案管理部门确定的档案整理规范,对已接收的档案进行整理,区分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排序、核对、整理拆卷、去杂物、修补、展平。对档案破损情况的,须征求采购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修复处理;应对档案材料中的大头针、订书针等杂物清除;在整理过程中应再次核对档案的完整性及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方反馈。案件档案卷皮破损严重、需要调换卷皮的,应在档案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确认同意下,按原卷皮上内容,抄写或打印在新卷皮上,更换旧卷皮需全部交还档案部门。
3.3目录著录
采用计算机自动校验和人工校验相结合的方式,对著录项目的完整性、著录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数据应进行修改或重录,协调档案目录与原文的一一对应,完成关联。
3.4档案扫描
3.4.1扫描方式
3.4.1.1采用高扫或者平板扫描仪按档案编定的次序逐卷逐页扫描,可根据档案幅面大小,选定区域进行扫描,并按档号排列原则逐层以单页形式保存。
3.4.1.2超过A3幅面的档案,必须根据档案页面选择A2或A0扫描仪另行扫描。扫描完成后,将扫描形成的电子档案按原档案顺序插入该卷电子档案的相应位置。
3.4.2扫描质量要求
3.4.2.1每一卷(宗)档案的扫描均从卷封开始,至备考表结束。
3.4.2.2无论页面大小均自然平展开进行扫描,筒子页、折子页均作一个画幅来扫描,并以画幅作为扫描的计量单位。
3.4.2.3必须按照案卷标明的页码顺序进行扫描,扫描时做到不缺页、不重页、图像内容完整,包括文件上的正文、页码、有关标记等必须纳入扫描图像范围。
3.4.2.4纸张暗黄发黑、字迹不清、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特殊档案,应征得采购方同意作相应技术参数调整,直至图像清晰为止。
3.4.2.5在同一份档案文件内,清晰度不同,特别是铅笔、钢笔、圆珠笔同时存在的,应以文件主要部分的清晰为准。
3.4.2.6初始扫描时,应尽量将档案纸张放置端正,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纠偏产生的图像失真问题。
3.4.2.7遇有浮贴时,浮贴加原页扫1页,浮贴揭开后原页扫1页,若有多张浮贴重叠,每张浮贴均需单独扫描。
3.4.2.8档案扫描时不可折角、遮字,不得有非档案的杂物,如头发、纸屑等。
3.4.2.9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
3.4.3特殊纸张扫描处理规范
3.4.3.1破损档案由前处理人员填写“破损档案送交修裱登记表”与破损档案一并交给档案管理人员,待修裱后再扫描。
3.4.3.2薄透档案单面用白板衬底、双面用黑板衬底,遇上小浮贴用相同大小白纸衬底,再进行扫描;遇有字迹完全褪色(只剩划痕)或复写纸字迹且发生浸染时,可扫描该页档案反面,再做镜像文件。
3.4.4实物档案的数字化:对档案中徽标、各种证物等实物档案,采用数码相机进行数字化,所获图像文件必须进行相应的图像处理。
3.4.5电子图片的倾斜度不得超出1度,不允许有折叠、遮字或缺损,保持图像的完整,图片端正、无扭曲。
3.4.6要求电子影像数据准确、索引数据准确并与纸质档案匹配。
3.4.7图片命名及组成必须与室藏实体档案一一对应,并符合采购人要求。
3.4.8扫描模式: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
3.4.9扫描分辨率:扫描分辨率标准为300dpi。
3.4.10标准文件格式:未加密的单页TIFF或JPEG格式;应进行全文OCR识别,转化为支持全文检索的双层PDF文件另存一份,即扫描文件同时保存为单页TIFF和PDF两种格式;
3.4.11扫描登记
认真填写加工流水表单,登记扫描的页数,核对每卷(宗)的实际扫描页数与档案整理时填写的档案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并提交采购人项目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
3.5图像处理
3.5.1经数字化所产生的图像文件,按照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图像优化处理,使图像清晰、完整,不得出现原件没有的颜色、变形、明显折皱等破坏图像质量的现象。
3.5.2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逐页纠偏、裁边、排序等处理;以视觉上不感觉偏斜为标准,允许图像倾斜度不得大于1,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3.6图像质检
3.6.1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要有专职质检员和总检员,按档案扫描的质量要求对扫描生成图像的命名及图像文件质量逐页进行检查,发现漏扫的要及时登记并补扫,并按原档案次序将图像插入原位。
3.6.2在原件上没有明显质量问题时,所产生的影像文件不应产生黑边、模糊、偏斜等质量问题,对于影响图像质量的非原始性的黑线、黑点(如装订孔等)要进行修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图像,要重新扫描后进行替换,对加工数据自检合格,符合《DA/T31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才能递交采购人验收。
3.7数据挂接
3.7.1以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将每一份文件扫描所得的一个或多个图像存储为一份图像文件,将图像文件存储到相应文件夹时,需认真核查每一份图像文件的名 称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实体的档号是否相同,图像文件的页数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页数是否一致等,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实现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
3.7.2认真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转换过程交接登记表单,记录数据关联后的页数,核对每一份文件关联后的页数与档案整理、扫描时填写的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办法,并提交采购人项目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
3.7.3成交供应商所加工完成的数字化的档案数据须能准确地与采购人现有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导入挂接,并保证系统查询利用时档案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8数据验收
3.8.1采购人按目录分阶段分批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数据进行验收,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抽检比率不低于5%,同时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如:图像处理结果和数字化加工完成等)和重点环节(如:档案入库交接),进行审核验收。
3.8.2数据验收的合格率按抽检及审核验收的结果计算;若合格率未达100%,视为不合格,则全部发回成交供应商重新自检。
3.8.3对验收中检出的错误,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无偿予以纠正,直至提交验收的数据完全达标;若合格率达100%,则验收“合格”。
3.8.4数据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将TIFF和双层PDF格式数字化数据分别向采购人离线备份并移交保管。
3.9数据备份
3.9.1备份范围: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文件存储数据格式转换及移动硬盘备份)。
3.9.2备份方式:为保证数据安全,数据需离线备份二种格式(TIFF格或者JPG格式、双层PDF格式),采用光盘和硬盘存储保存的方式,并做好备份载体标识,并移交给采购人。
3.9.3备份标签: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建立备份目录台账,以便查找和管理。
3.9.4备份数据检验: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备份数据的检验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3.10数据移交
3.10.1 移交内容:包括符合标准要求的档案原文数据、数字化工作文档。
3.10.2移交要求:项目管理过程中各工作流程所形成的管理台账、报表等数字副本,成交供应商必须分别向采购人移交。
3.11档案的装订
3.11.1案卷装订前,对修改或重新拟写标题的目录数据必须做好标识向采购人项目管理人员移交。
3.11.2装订技术要求
3.11.2.1拆除档案上的金属物,如:书钉、回形针、大头针和金属夹等。
3.11.2.2恢复装订时,应认真核对档案页码,核对文件排列顺序,发现错误的地方及时纠正,不能处理的上报采购人项目管理人员,装订成册的档案必须保证每页都装订成功,不得有漏装掉页情况出现。
3.11.2.3经核对无误的档案,应以文件左齐(裁口整齐)、下齐(地脚整齐),靠右侧装订,装订成品必须结实美观。
3.11.2.4在整理过程中,如遇有小页面或没有足够装订空白页面,如果发现文件无装订边,必须用质地、颜色相近纸张加边后再装订。
3.11.2.5对浮贴在相邻档案纸张上的小签条等小页面档案,如粘连不牢,用档案修裱专用浆糊加固避免脱落。
3.11.2.6对没有预留空白装订边的正常大小页面,用修裱档案专用纸张接边后,再折成与案卷大小一致页面装订。
3.11.2.7所有进行来修裱、托底、接边等处理的页面,须完全干燥后才能进行装订。
3.11.2.8对原来已打孔装订的档案,在装订时尽可能利用原孔装订,不能按原孔而需重新打孔的档案,打孔时严格按照规定沿档案文件左边适当处打孔,确保三点一 线,既不漏页也不损害文件字符。
3.11.2.9档案装订系线时要按照标准方法操作,线不可太长或太短,系线松紧适度。
3.11.2.10填写登记表。
3.11.2.11案卷装订成册经质检合格后,按全宗分别排序装盒,上交采购人项目管理人员点收入库。
3.11.3装订人员要求
3.11.3.1爱护档案,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牢固树立片纸只字都是宝的意识。
3.11.3.2不得仔细浏览档案内容,不得对外传播档案内容,员工之间不得谈论档案内容。
3.11.3.3不得在档案上涂划、擦改。
3.11.3.4严禁将明火、茶水饮料、食物等带入工作现场。
3.11.3.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能传播、打探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3.11.3.6使用工具时小心谨慎,注意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伤害。
3.11.3.7自觉维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工作区清洁整齐,档案及装订用具摆放有序。定期打扫卫生,定期清理一次性口罩、帽子等垃圾。
3.11.4档案实体验收
档案实体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内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若合格率达100%,则验收“合格”。
3.12退卷归库
档案扫描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应与采购人项目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资料完好如初。
(二)服务质量监督
1、各项质检服务工作必须在采购方指定的工作场所内完成,档案资料不能带出工作场所。
2、质检需保证档案实体和数据的安全。在质检过程中,不能丢失、损毁档案,档案内部资料不能丢失或错放档案袋;对质检过程中和质检完成的档案数据,保证信息安全。
3、成交供应商数据自检合格后方可递交采购方验收。对成交供应商挂接处理完毕的目录信息、著录信息和图像质量进行验收,总体验收由采购方组织验收评审,以随机抽检方式按照采购要求进行检验。
4、档案实体验收必须逐宗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逐项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
5、在项目实施阶段、质检中发生的所有直接影响质检质量和进度的情况,成交供应商要及时与采购方沟通解决;否则,若因此影响质检质量或进度,产生不良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质检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质检软件系统和其他技术支持,对系统的功能修改、改造或升级服务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
(三)项目验收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福建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范(试行)》、《福建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操作规范》(闽档[2002]82号)文件要求,按照本采购方案的招标内容要求进整理和电子化后进行档案检查验收。
1、验收要求
1.1、采购人应对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验收,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抽检比率不低于5%,同时对于成交人提交的成果(如:修改或重拟的目录数据、图像处理结果和数字化加工完成等)和重点环节(如:档案入库交接),进行审核验收。
1.2、对验收中或移交入馆时检出的错误,成交人应及时、无偿予以纠正,直至提交验收的数据完全达标;若合格率达100%,则验收“合格”。
2、验收指标
2.1、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不完全对应,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都视为不合格产品。
2.2、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差错率小于等于万分之一。
2.3、扫描图像:漏扫率为零。
2.4、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9%。
2.5、著录(目录核对):以案卷(文件)为单位,关键字段正确率100%,其余字段录入错误率≤5%。
2.6、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
2.7、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不损坏。
(四)项目管理和安全保密要求
1、项目管理要求
1.1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成立项目组,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了解档案数字化的全过程、技术难点和存在的风险,且承担过具体工作,并具备解决难点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在整个项目运行期间必须驻场,参与档案数字化加工的管理人员应熟悉数字化工作并具有组织协调能力;技术人员应熟悉规范并能够为数字化工作各个环节提供技术支撑;操作人员应掌握一定数字化基础知识。在项目未结束前,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承担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对数字化服务机构人员的管理,对参与所有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参与的项目工作人员应为中国公民且无犯罪记录,工作人员花名册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长期所在地社区或派出所开具)等相关材料应送采购人备案。成交供应商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员工由中标方内部确认为涉密人员,并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保密教育,强化法律观念,杜绝各类失泄密现象发生,相关材料送采购人备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正式上岗。
1.2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开展数字化加工服务,数字化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参照采购人工作时间。
1.3由采购人对本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以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1.4数字化加工现场要布置协调、整齐,外包公司名称、工作区域均标识清楚,管理有序,工作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并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
1.5为保障数字化成果质量,满足数字化抽检的工作需求,供应商须提供档案全文数字化流程操作、档案目录库、同步挂接数字化成果,供采购人检查。
2、档案安全保障要求
2.1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档案扫描工作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内进行,并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
2.2如档案有遗失、损坏等情况,采购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轻者经济赔偿,重者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3成交供应商应与龙岩市青草盂地区******检察院签订保密协议,同时应做到:
2.3.1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
2.3.2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
2.3.3不同的工序之间要采取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在加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能丢失、损毁档案,档案资料不能放错卷、盒。由于成交供应商导致档案资料及数据损毁或泄密的,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2.3.4成交供应商对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并建立加工流水表单,该表单应详细记录加工过程及相关内容,完工验收时应提交工作日志、产品质量检验、验收记录等资料。
2.3.5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如手提电脑、手机、相机、mp3、mp4及移动存储介质等。
2.3.6项目完成后,双方对本项目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均须承担保密责任。
(五)售后服务
1、验收后数据在日常查询利用时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2、采购人如有其他系统需要和加工数据衔接,成交供应商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已经包含在合同内,并对保证数据不受影响作出承诺。
3、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等技术的培训指导,至能独立操作,简单故障的排除,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批量档案数字化解决方案。
4、本次采购人所采购的数字化档案如需移交进入档案馆的,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派员全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直至档案顺利移交入馆。
(六)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档案保密制度及国家其它相关保密法规,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加工过程中的档案实体和数据的保密,并保证安全。并且不得截留和向第三方泄露所涉及的档案、资料的范围、内容及最终形成的各类数据,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如有违反,依法追究责任。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保密的条款。
2、在进行档案扫描录入工作中指派专人负责档案的借还工作,通过纸质的档案交接清单(双方签字)和电子的档案交接批次详细清单(可打印,含每卷档案的案卷号和卷面信息),保证档案在出入库工作中达到100%准确。
3、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偷盗客户档案原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摘抄、抄录客户档案中记载的任何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公布电子档案或实物档案中记载的任何内容及重要文书、资料等。
4、所有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透露成交供应商的软件(包括正式版和演示版)及软件相关的文档资料等。
5、对于机密以上的档案资料,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接触。机密级的档案,经过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
6、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工作环境进行全程监控。
7、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树立保密意识,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8、当成交供应商结束在采购人的工作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将所有与采购人有关的文件、档案、工作记录、流程单交给采购方人员。
9、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工作完成之后,对所有进行扫描工作的硬盘格式化,清除所有的扫描数据。
10、工作人员不得带入有信息录入传播功能的设备(相机、手机、U盘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工作期间,扫描场所为封闭区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11、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地时必须佩戴工作牌。
12、所有员工的工作电脑拆除光驱接口,在USB接口上贴上密封条,通过程序修改权限控制光驱和USB接口的使用。
13、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及时签订保密协议,也须与每位工作人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档案信息的,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求其相关的法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将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14、成交供应商须在工作场地设置24小时360度监控系统,存储周期不得少于3个月,项目完成后,监控系统由成交供应商拆除取回,存储硬盘须全部移交采购人。
其它要求:
1.数字化加工时间、方式、地点
1.1 时间: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交付完成。
1.2 方式:本项目所列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验收合格完毕,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1.3 地点:龙岩市青草盂地区******检察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2.验收方式
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数据成果与档案信息系统衔接,确保档案数据安全管理和利用,保证扫描上传至福建省档案管理系统的数据可以查看打印。
3.售后服务要求
3.1项目验收之日起壹年免费质保。成交供应商需自携设备和人员上门提供一年的的免费服务。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错误,2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免费维护期滿后提供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只收取成本价。
3.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等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
3.3成交供应商技术人员应提供现场免费培训、对接。
3.4售后服务方式及响应时间:应采用远程及现场相结合的维护方式,成交供应商接到用户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若远程无法处理,需24小时内上门服务,7*24小时电话支持,以保证数据的安全运行。
3.5保修期内应提供免费纠错,数据格式转换、数据迁移、挂接软件服务。
4.结算方式:“采购清单及要求”中标采购数量为预估算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完成数量*成交单价进行结算。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数量×成交单价,不能超过预算总金额。
5.支付方式:
5.1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款作为启动资金;
5.2 项目验收后,按照项目结束验收后的实际数量来结算,经验收合格,采购人凭验收凭证或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尾款。
★其他
1、采购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本项目采购合同附件。
四、报价要求
1.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竞价项目进行单次或多次报价,网络接受的报价为供应商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供应商上传的报价表报价必须与系统客户端最后一次填报的报价一致,否则为无效竞价)。供应商应当谨慎报价,因报价不慎而出现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结果公告前,对参与报价供应商家数、各供应商的报价等情况,均无法查看。采购结果公告后,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台查看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名称、总报价。
3.供应商应在竞价过程时按下述格式编制按PDF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未按要求编制上传或上传材料不齐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竞价无效。
▲4.报价表格式如下:
项目报价表
投报总价(含税) 元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五、响应承诺:
响应承诺函
填表须知:1.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时,表一和表二不可同时提供,无正负偏离提供表一,存在正偏离提供表二,同时提供表一和表二的,视为未提供承诺函。2. 如有正偏离的,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承诺函中如实详细说明。(供应商应在竞价过程时按下述格式编制按PDF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未按要求编制上传或上传材料不齐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竞价无效。)
承诺函(表一)
******有限公司: 我公司(全称) 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现承诺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报的所有产品/服务均符合竞价文件中“三、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所有要求。 8.若我公司成交,将完全按竞价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进行实施,否则视同违约,愿意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竞价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时间: |
承诺函(表二)
******有限公司:
我公司(全称) 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现承诺如下:
存在正偏离情况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竞价要求 |
投标响应内容 |
正偏离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
|
|
|
承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报的所有产品/服务均符合竞价文件中“三、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所有要求。 8.若我公司成交,将完全按竞价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进行实施,否则视同违约,愿意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
竞价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时间:
六、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截止时间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自行签订合同,合同不违背本公告采购实质性要求。若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有权重新开展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七、其他事项:
除竞价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竞价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王女士0597-******、******;
系统技术服务电话:******
代理机构财务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龙岩市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检察院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597-******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3号
九、其他要求
1.本项目竞价保证金:5000******银行及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以龙岩国资阳光平台系统查询到账为准,系统查询未缴纳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竞价无效。每次招标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银行及子账号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及子账号:供应商须自行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点击查看投标******银行名称及子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3.本项目不需要办理CA。
4.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人自行登入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打印。
5.网络竞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网络竞价项目系统操作手册”。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账户。
成交金额(万元) |
服务费比率 |
备注 |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2.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供应商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银行龙岩分行
******有限公司
账号:************99
缴款信息查询联系人:吴女士(0597-******)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标书费开票信息发送邮箱:******(开票信息请备注专票或普票)
******有限公司
附件1:
一、网上竞价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报名期限内通过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网络竞价项目系统操作手册”。
2.供应商凭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台参与相关竞价项目的网上报价活动。
3.成交供应商自行登陆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打印并按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履行采购合同。
4.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二、网上竞价实施范围及收费标准
1.实施范围:企业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未在《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及允许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
2.收费标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三、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1.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站上发布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竞价供应商及时浏览网上公告信息,凡因未及时浏览或误读、误解网上公告信息而产生的过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竞价采购报价开始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价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补充、修改,并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上发布补充公告。
3.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将作为竞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名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之间的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
四、竞价响应文件
1.竞价供应商根据网上注册并已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流程见公告首页“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即供应商报价文件材料)必须填报的事项包括:
2.1.竞价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填报。供应商在填写响应文件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填报的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竞价被拒绝。
3.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竞价项目进行单次或多次报价,网络接受的报价为供应商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供应商上传的报价表报价必须与系统客户端最后一次填报的报价一致,否则为无效竞价)。供应商应当谨慎报价,因报价不慎而出现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报价材料。
4.供 应 商报价包含保修费、材料费、税金、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安装费、技术服务费、装卸费、辅材费等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额外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竞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竞价截止时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供应商网络通信或操作失误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我公司无关。竞价截止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请各竞价供应商认真输入响应文件并合理选择上传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如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平台遇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等重大问题影响正常报价的,则延期竞价时间,延期后的竞价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已经报价的供应商对延期的项目须重新报价。
7.采购结果公告前,对参与报价供应商家数、各供应商的报价等情况,均无法查看。采购结果公告后,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台查看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名称、总报价。
******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若竞价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其竞价保证金由经营者个人账户转入的视同认可。
9.供应商在竞价大厅(即:投标单位商品信息)填报的内容:商品名称、产地、品牌、技术参数、型号、采购数量,如出现与供应商提交的PDF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或漏填的,以PDF响应文件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不得超出竞价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成交原则
1.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2.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至少三家,否则终止竞价。
3.经流标、废标重新组织竞价采购的项目,再次竞价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4.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则按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注:报价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报价时间相同时,以竞价出价时间早的优先进行排序,并确定最终竞价供应商。(如公告有另外规定的按公告要求为准)
5.所有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时,竞价无效。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将择期或另择方式进行该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6.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服务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竞价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技术和服务要求”规定的;
2)报价内容与竞价采购文件及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3)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4)报价内容有漏(缺)报项的;
5)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7)要求分项报价的项目,供应商上传的分项报价表总价与系统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不一致的。
8)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
7.本项目推荐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如公告有另外规定的按公告要求为准)。
七、最终审查
1.采购单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所报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性能、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可作进一步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复杂性、特殊性项目可随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
2.若审查小组发现竞价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价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价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进行网上公告,质疑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同该采购结果。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审查小组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八、成交通知及合同签定
1. 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其缴交的竞价保证金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竞价保证金的书面通知原件后无息退回或提供合同复印件无息退回。
2.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成交人以外的竞价保证金。
3.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与调试投入正常使用或提供服务,成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有权重新开展竞价采购活动。
4.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九、项目验收
1.验收标准:根据竞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网上上传材料、澄清或补充或修改材料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要求执行。
十、处罚办法
(一)发生以下情况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给予通报,取消其1~3年参与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采购资格等。
1.放弃成交资格的;
2.不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竞价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价供应商的;
5.与采购单位、其他竞价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竞价文件要求及内容执行,否则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并视情况对该竞价项目再次招标采购,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保留向该成交供应商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
2.本次竞价的所有竞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应价。供应商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3.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供应商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供应商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准确理解并同意无条件按竞价文件要求及内容执行。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不得阻挠其他供应商应价,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质疑
1.潜在竞价供应商或竞价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单位提出,采购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 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通知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网上竞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
3.竞价供应商认为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之日(不包括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竞价过程和采购结果。
4.采购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不包括当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竞价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应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并提供已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回执函(竞价供应商报名中-查看投标-打印回执码)。
(2)质疑人应按挂号邮件或快递方式或送达方式递交向采购人提供原件。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方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竞价采购活动、修改采购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6.对不符合本章第5条规定的质疑,采购方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未按照规定提交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
7.对符合本章第5条规定的质疑,采购方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8.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一)网上竞价采购信息发布、查询地址:
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首页“网上竞价公告”栏目。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以项目公告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龙岩市万宝广场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
******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5-08-08 14: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5-08-08 00: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5-08-08 1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