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对******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有限公司
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大营镇红丰村高屯
债权总额:5,779.70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5年7月30日)
资产所在地:大连
债权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我司开展对******有限公司债权项目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该项债权总额为5,779.70万元,其中贷款本金2,900.00万元,利息2,879.70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贷款,******有限公司名下房产二处,******街道******************街道长征委新******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概况
******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9年02月18日, 注册资本:500.000000 万人民币,核准日期:2018年03月02日,营******管理局,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大营镇红丰村高屯,经营范围:农作物、水果、苗木、花卉、蔬菜、中药材种植、收购、销 售;牲畜、家禽饲养、收购、销售;饲料加工、销售;农畜产品收购、加工、销 售,水产品养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概况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9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街道友谊委向阳路1段113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运站(场)经营(零担货运站),货物专用运输(货物配送),商品车道路运输;仓储、装卸、搬运、运输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木材、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批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抵押物概况
******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及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街道长征委新华路二段132-6号,约建于2000年,房屋建筑面积为2,142.5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钢混结构,房屋******街道长征委新华路,土地使用权面积449.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其中商业终止日期至2040年10月19日,其中住宅终止日期至2070年10月19日。
******街道长征委新华路二段132-5号,约建于2013年,房屋建筑面积为502.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钢混结构,房屋******街道长征委新华路,土地使用权面积355.7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其中商业终止日期至2040年10月19日,其中住宅终止日期至2070年10月19日。
涉诉情况
该项目已诉讼。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抵押物位置较好,保存状态良好,有一定的增值空间,可依法进行诉讼追偿。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5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