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海************有限公司4户债权资产,本次债权转让采用网络公开竞价方式。截至基准日2025年4月20日,4户债权的本息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总额(单位:元) | 本金(单位:元) |
1 | ******有限公司 | 461,104,786.25 | 285,000,000.00 |
2 | ******有限公司 | 606,211,400 | 374,000,000 |
3 | ******有限公司 | 476,301,297.84 | 326,300,000 |
4 | ******有限公司 | 14,309,356.15 | 14,165,943.68 |
合计 | 1,557,926,840.24 | 999,465,943.68 |
2025年4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上述债权金额由我司根据相关债权协议约定计算所得,仅供参考,不构成我司对债权最终回收金额的承诺,最终的债权金额以司法裁定为准。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买须知等请投资者登录我司对外网站(******)、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查询或与我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一、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债权
(1)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8年6月18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要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修理、安装、调试、检测、拆解各种船舶及海上钻井平台、原辅材料及配件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场地租赁(自有),钢质游艇(船)定制,钢质帆船定制,钢结构制造,重大件制造,大型浮体定制,销售服务。
(2)债权及诉讼情况
******有限公司剩余债权金额合计46,110.48万元******法院生效判决,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3)担保情况
******有******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三段1500号北辰时代广场的5套合计2,788.82平方米的商业房产。
******有限公司、吴联模、张朱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债权诉讼时效
目前,我司已对债权提起强制执行,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5)查封情况
******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1.3121公顷海域使用权。
******有限公司债权
(1)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成************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为:远洋渔业捕捞,水产品收购、冷藏及销售,船舶修造。(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0日,剩余债权总额合计60,621.14万元,其******法院生效判决,该债权已进入执行阶段。
(3)担保情况
******有限公司、吴联模、张朱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债权诉讼时效
目前,我司已对债权提起强制执行,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5)查封情况
该债权无其他查封情况。
******有限公司债权
(1)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94年9月1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为:百货、工艺品、珠宝首饰、古玩字画、家私、钟表眼镜、通讯摄影器材、摩托车及汽车配件、油漆颜料的销售;粮油(限零售)、烟、酒、土特产品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仅限公司分支机构海南生生百货商场经营);商业贸易人才培训服务;设计、制作招牌、灯箱、橱窗、霓虹灯发布广告;广告宣传品的制作;黄金制品的加工及销售;服装修改;商场租赁服务;化学药制剂、抗生素、中成药的销售(仅限公司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服务。
(2)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0日,华侨商业债权合计总额47,630.1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为32,630.00万元,利******法院生效判决,该债权已进入执行阶段。
(3)担保情况
上述债权的抵押物为:海口市龙华区26-1号海口海景酒店裙楼(7-13轴)26688.45平方米房产及其分摊的3116.5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质押******有限公司为其中29,100万元贷款和1,08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债权诉讼时效
目前,我司已对债权提起强制执行,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5)查封情况
******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南沙路37号7,464.6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16,989.27平方米房产。
******有限公司债权
(1)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2年6月1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外装饰工程,旅游投资开发,矿产资源投资。
(2)债权及诉讼情况
******有限公司剩余债权金额合************法院受理我司的强制执行申请。
(3)担保情况
抵押担保:
******居”项目在建工程2,209.41平方米未售住宅及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1,088.61平方米未售商业综合体及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以上建筑面积合计3,298.02平方米),目前抵押权登记有效,我司为该抵押物的唯一抵押权人。截至2025年4月20日,上述剩余抵押物为3套住宅(合计306.81平方米)及21套商铺(合计1,042.69平方米)。
抵押物二:张博文持有的位于海口市海瑞路花满溪小区1号楼501、502、503、505房;2号楼501、502、503房;4号楼2102房;商铺4;上述抵押物总面积合计873.44平方米。截至2025年4月20日,由于上述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因此暂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我司已采取司法保全措施,对上述花满溪小区1号楼501、502、503、505房,2号楼501、502、503房进行查封,查封顺位为第一顺位,查封房产面积合计772.64平方米。
保证担保:
******有限公司、张博文、蒋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债权诉讼时效
******法院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5)查封情况
******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二、处置方式: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公开竞价(详见《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四、竞价日程安排
预定工作时间 | 工作流程安排 |
2025年8月5日 | 在长城公司对外网站(******)、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发布竞价转让公告 |
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7日 | 接受竞买人业务咨询、进行竞买人资格审查、缴纳竞价保证金等,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 |
2025年8月8日 上午10:00 -2025年8月9日 上午10:00 | 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进行网络竞价。 |
注:该时间表为我司初步拟定,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竞买公告》(见附件1)
六、《竞买须知》(见附件2)
七、《债权转让协议》(见附件3)
八、声明事项
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我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均须以书面形式直接交付我司。
本公告不构成转让上述债权资产的要约。投资者可根据我司提供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竞价信息及《债权转让协议》所列条件及条款出价购买上述资产,在双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前,我司不对任何潜在的、已注册或我司给予竞价资格的投资者承担任何责任。
我司欢迎有意向的境内外投资者前来咨询、洽谈。参与竞买的投资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所述的不得受让此类金融资产的主体;
(八)失信被执行人及其关联主体、国际和国内权威反洗钱组织或机构发布洗钱黑名单所载主体等相关不宜受让此类金融资产的主体。
竞买人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且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
九、联系人、联系方式
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均以书面形式直接交付我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赵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898-******、0898-******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40号长城大厦501室
邮政编码:570125
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898-******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附件1:《竞买公告》
附件2:《竞买须知》
附件2-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承诺函》
附件3:《债权转让协议》
******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