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4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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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聚芳醚酮中试生产项目 | 吉林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孵化基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96m2,租用四平新开区精细化工产业孵化基地内甲类车间4及其车间辅房、甲类仓库1(免费使用)建设本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年产30t超细粉聚芳醚酮样品。 | 本项目施工期为厂房租赁,主要是设备安装建设。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一、废水治理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运至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纯化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液、循环冷却水排水、水环真空泵排水直接排入低浓度污水储罐,洗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环真空泵冷凝液经厂区污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高浓度污水储罐。污水储罐内废水满足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站进水指标后,定期用罐车运至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郭家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再经郭家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四台子河。 二、废气治理措施 运营期间,本项目投料废气、放料废气、中间料粉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聚合反应废气经管道收集至“除尘水箱+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细粉区粉碎废气经设备自带“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精制过程洗涤釜、蒸发釜、结晶釜、离心机、双锥干燥器设备运行及吹扫排出的丙酮,丙酮储罐大小呼吸,精馏装置回收产生的丙酮均经管道收集至“三级水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本项目投料、放料、中间料粉碎工序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运营期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普通包装物、废碳脱氧剂3093、废过滤介质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导热油、废布袋、废活性炭、危险化学品废包装、聚合废液、废COD检测试剂管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采取源头控制和过程控制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建设期间严格按照相应标准规范要求,对厂区各试验区及建构筑物等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厂房周围采取有效的绿化措施;运行期间定期对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检修,减少非正常工况频次。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制度,定期跟踪监测。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 六、环境风险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运行与管理要求进行操作。设立应急池,设置通风、排毒、净化系统,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设三级应急防控体系,一旦事故发生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 |
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来源:审批办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