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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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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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三岔口镇五大队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8846.9m2 建筑面积:2357m2 新建1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采用无菌恒温静态发菌,年生产菌包1000万袋。 |
本施工期污染主要是运输汽车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产生的扬尘、固体废物、生活污水等。本项目施工期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的安装。 一、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处理。 二、废气 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栏,运送建筑原料的车辆用苫布遮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三、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夜间停止施工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人员约10人,按垃圾0.25kg,工作日以30d 计算,则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0.15t。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袋装后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不对外随意排放,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购买的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厂区地面已进行硬化处理,施工期间施工活动在厂区范围内进行,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来源: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
撰稿:何伟
校对:宋静
一审:何伟
二审:宋静
三审: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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