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木里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及现状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锄头湾村布拉宫组、上树珠组、下树珠组、中树珠组,拟用地面积合计8.5069公顷。其中,农用地7.8964公顷,建设用地0.6098公顷,未利用地0.0007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补偿方式及补偿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拟土地征收安置对象为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锄头湾村布拉宫组、上树珠组、下树珠组、中树珠组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的所有被征占用地农户,所涉及的土地、附属物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
本次征地安置方式实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二)征******人民政府将召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三)本公告的期限为30日,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5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及现状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锄头湾村布拉宫组、上树珠组、下树珠组、中树珠组,拟用地面积合计8.5069公顷。其中,农用地7.8964公顷,建设用地0.6098公顷,未利用地0.0007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补偿方式及补偿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拟土地征收安置对象为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锄头湾村布拉宫组、上树珠组、下树珠组、中树珠组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的所有被征占用地农户,所涉及的土地、附属物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
本次征地安置方式实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二)征******人民政府将召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三)本公告的期限为30日,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