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湖南娄底娄星区吉星22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417000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湖南娄底娄星区吉星22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街道罗家社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娄底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湖南娄底娄星区吉星22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有限公司娄底供电分公司 3、项目性质:扩建 4、项目总投资:2563万元 ******街道罗家社区 6、项目内容: 吉星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2号主变1台,采用户内式布置,容量为180MVA;本期在原有事故油池旁边新建一座有效容积为40m3的事故油池,新、旧事故油池埋管连通。本工程均在站内预留场地建设,不新征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应在变电站围墙内进行,加强监管,避免对站外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围挡、裸土及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密闭达到100%。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尽量避免雨天土石方施工,临时堆土顶层及底层均铺设隔水布,同时在施工现场配备防雨彩条布,雨天对裸露地表进行苫盖,避免产生泥浆水。 4、声环境保护措施: 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要求,需************居民公告,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生活垃圾依托站内已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装置收集,每日施工结束后送至附近垃圾处理站处理;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 |
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采用全户内式布置,新上主变及其他电气设备等均位于主控楼内,通过类比分析预测,本工程厂界及周围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处电磁环境能够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需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营管理,加强巡检。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新上2号主变1m处声压级需控制在70dB(A)及以下,新上风机出风口1m处噪声控制在70dB(A)及以下,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要求。 3、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变电站内无工业废水产生,仅值守人员、巡检人员定期检修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站内已设有垃圾桶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变电站内蓄电池待使用寿命结束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不在站内暂存。 5、环境风险污染保护措施: 新建有效容积40m3的事故油池一座,事故油池做防渗处理,通过埋管与原事故油池相连。废油不得随意处置,必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