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决定开展娄底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第三方机构采购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数据治理服务。
(二)“双公示”信息质量提升服务。
(三)社会保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水、电、气、纳税、科技研发等相关信用信息归集服务。
(四)五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治理服务。
(五)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提升方案编制服务。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整改服务。
(七)诚信文化宣传服务。
(八)信用修复及异议处理服务。
(九)高频失信行为企业治理服务。
(十)协助完成湖南省营商环境市州考核、营商环境区县考核、营商环境园区等考核工作。
(十一)其他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指导及答疑服务,业务培训服务等。
二、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三、申报条件:
(一)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最高限价:35万元。
六、获取采购文件: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5月7日-5月1******发改委联系领取具体采购文件。
七、提交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17: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应密封包装。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并将电子档(加盖公章PDF版)同步发送至我委邮箱,所有纸质资料评审后将不予退还。未在截止时间内送达规定地点,或未有效密封的响应文件,一律视为无效文件。
八、磋商评定
(一)规范开展磋商评审,根据磋商综合评分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填写采购磋商结论,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为采购成交供应商。
(二)将公开选中结果在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彭鹏 0738-****** ******
工作邮箱:******
******办公室)
******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