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
半导体产品耗材生产
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昆淮智创园
******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5859.06平方米,年产半导体耗材5万件。
2025年2月11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陶瓷打磨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地埋一体化装置处理合并接管明通污水处理厂,水质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修改单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标准、las执行明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明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经人工湿地工程后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企业纯水制备浓排水收集后回用于厂内绿化及道路洒水抑尘,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消防、建筑施工)。
2、项目陶瓷结构件生产线投料废气经半密闭收集、生坯机加工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合并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的喷砂废气合并通过da001排放;烧结废气(经低氮燃烧)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2排放;酸洗废气负压密闭收集、擦拭废气经半密闭收集合并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da003排放;金属结构件、波纹管下料废气及打磨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4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投料、生坯成型、喷砂、酸洗、擦拭、下料、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上述工序及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烧结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及修改单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界内无组织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
4、废矿物油、废切削液、过滤残渣、废槽液、废酸液、废碱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棉签、碱喷淋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布袋、废磨片、废模具、废胶套介质、废砂、废包装材料、废渣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焊渣焊丝、沉渣委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地埋一体化装置污泥委托环卫清运。
5、本项目以1#厂房、2#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以后也不得新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
半导体产品耗材生产
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昆淮智创园
******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5859.06平方米,年产半导体耗材5万件。
2025年2月11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陶瓷打磨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地埋一体化装置处理合并接管明通污水处理厂,水质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修改单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标准、las执行明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明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经人工湿地工程后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企业纯水制备浓排水收集后回用于厂内绿化及道路洒水抑尘,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消防、建筑施工)。
2、项目陶瓷结构件生产线投料废气经半密闭收集、生坯机加工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合并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的喷砂废气合并通过da001排放;烧结废气(经低氮燃烧)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2排放;酸洗废气负压密闭收集、擦拭废气经半密闭收集合并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da003排放;金属结构件、波纹管下料废气及打磨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4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投料、生坯成型、喷砂、酸洗、擦拭、下料、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上述工序及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烧结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及修改单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界内无组织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
4、废矿物油、废切削液、过滤残渣、废槽液、废酸液、废碱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棉签、碱喷淋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布袋、废磨片、废模具、废胶套介质、废砂、废包装材料、废渣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焊渣焊丝、沉渣委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地埋一体化装置污泥委托环卫清运。
5、本项目以1#厂房、2#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以后也不得新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