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5年2月2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黑河市孙吴生态环境局
邮编:164299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一、文件名称:关于黑龙江省孙吴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4年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二、文号:孙环审〔2025〕1号
三、发文时间:2025年2月20日
黑河市孙吴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黑河市孙吴生态环境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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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黑河市孙吴生态环境局
邮编:164299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一、文件名称:关于黑龙江省孙吴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4年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二、文号:孙环审〔2025〕1号
三、发文时间:2025年2月20日
黑河市孙吴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黑河市孙吴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