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4号地连海路和规划九路交界东北侧地块、富宁路和规划十路交界西南侧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项目地块包含两个子地块,其中连海路和规划九路交界东北侧地块简称“地块1”,富宁路和规划十路交界西南侧地块简称“地块2”),项目地块位于江海区4号地连海路和规划九路交界东北侧、富宁路和规划十路交界西南侧。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宗地面积总31999.14m2,其中地块1面积为5762.58m2,地块2占地面积26036.56m2。土地使用权人为江门市江海区土地储备中心。地块1的中心坐标E113.165769°,N 22.579511°,地块2的中心坐标E 113.168191°,N 22.577121°
根据《江门市************居住用地。
根据相关******有限公司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情况
项目地块******************办事处对地块进行管理,2017年后由江门市江海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管理,由清兰村村民承包虾塘养殖一直使用至今。
******************办事处对地块进行管理。其中,地块1壳滘河以西区域,在2013年前为虾塘养殖,2013年因项目地块东侧的连海路道路建设需求进行填土平整,填土后未利用,自然复绿,2013年至2017年该区域闲置,2017年至今,部分区域有七西村村民自行开荒种植少量瓜果蔬菜。地块2壳滘河以南区域,在2019年前为虾塘养殖,2019年因地块未来发展规划需求进行填土平整,填土后未利用,自然复绿,2019年至2024年该区域闲置,2024年至今,部分区域有七西村村民自行开荒少量种植瓜果蔬菜。
二、调查结论
经过对项目地块的污染识别,以及对项目地块的采样检测结果的综合分析,江海区4号地连海路和规划九路交界东北******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的要求。因此,本报告认为项目地块不属于******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的功能进行开发利用是可行的,可以结束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地块调查单位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新财富环保电镀基地538座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
邮箱:******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及结论进行公示。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地块建设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