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HZZB[CS]******
二、项目名称:福建知识产权新媒体宣传及国际传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有限公司 |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0号楼7层701室 |
396,000.00元 |
96.7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建知识产权国际传播及互联网信息监控):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
福建知识产权国际传播及互联网信息监控 |
福建知识产权国际传播及互联网信息监控 |
福建知识产权国际传播及互联网信息监控 |
(项号1)1.外国友人福建知识产权行。组织不少于10个国家的政府官员、网红等外国友人走进福建,深度了解、体验福建知识产权创新创造、保护、运用等方面成就。(项号2)2.外媒看福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邀请不少于5名外国媒体人员前往福建实地走访,了解福建在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建设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的成效进展。(项号3)3.图文海报产品制作。制作外国友人福建知识产权行3幅图文海报产品;2幅外媒看福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图文海报产品。(项号4)4.短视频制作。策划、拍摄外国友人福建知识产权行2期短视频;外媒看福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1期短视频。(项号5)5.微纪录片。制作1期老外感受福建知识产权微纪录片,发挥供应商优势,对微纪录片内容选题、拍摄等进行规划、创意,形式应丰富多样。(项号6)6.新媒体产品要求:包括短视频和微纪录片在内的视频拍摄应为高清标准:1920×1080。(项号7)7.原创版权。采购人拥有原创短视频、微纪录片、图文海报的版权,所有原始高清素材存储至移动硬盘(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后交付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不得留档及留做它用。(项号8)8.海外传播。为福建省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全媒体平台信息推广,并在海外相关社交媒体平台向全球传播福建知识产权建设经验及成果,海外发布不少于3条。▲(项号9)9.广告位推荐。在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相关频道提供首页首屏重要广告位,以图片的形式链接到福建知识产权相关新媒体账号,提升曝光度与吸睛效果,扩大影响力和传播力,推荐时长1年。(项号10)10.海内外信息监测。对全国涉及知识产权的重要政策、事件案例和海外涉及福建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信息等进行监测,并每月提供1份信息报告,总计12期;每季度提供1份监测分析报告,总计4期。★(项号11)11.服务团队:供应商应为本采购项目建立专业的服务团队,人数≥3人,并及时响应采购人有关本项目的其他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项 |
专业 |
396,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严超 |
评审专家: |
陈少波 、 郑梅霞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 1.5%。②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账号:5919 0615 1310 806。④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提交2套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知识产权国际传播及互联网信息监控:0.59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有限公司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4、服务要求:原创版权。采购人拥有原创短视频、微纪录片、图文海报的版权,所有原始高清素材存储至移动硬盘(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后交付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不得留档及留做它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地址:福州市 湖东路7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原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联系方式:0591-******-7(财务: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丽娟、陈祥敏
电话:0591-******-7(财务:0591-******)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