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万吨成品骨料、20万吨成品砂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贾村东角街7号 | ******有限公司 | 根据市场分析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企业拟投资4100万元,租赁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贾村东角街7号场地实施年产20万吨成品骨料、20万吨成品砂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待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万吨成品骨料、20万吨成品砂料的能力。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取料过程中原料堆场防风抑尘网全面覆盖,仅作业面裸露,取料前对作业面洒水预湿,并采用环保除尘雾炮机进行喷淋;破碎、筛分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配置环保除尘雾炮机,定时喷淋;生产区场地硬化、非生产区地面绿化、车轮冲洗、洒水抑尘、专人保洁。 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与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厂区内应建设完善的导流沟和管道,能够把厂区内的初期雨水、废水等全部有效地收集到废水处理回收系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金华江。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 固废:分拣废弃物、渣土、废水处理污泥、废防尘网、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按照《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5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