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院,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学院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次拟采购设备开展造价咨询服务,对应总投资约4500万元。
******学院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次)的清单及招标限价编制和清单及招标限价审核工作。
******学校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次)造价咨询清单及招标限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项目清单的编制、招标限价的编制,接受与比选人委托的清单、招标限价审核单位核对,并负责出具签章齐全的清单及招标限价编制报告。
(2)审查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次)招标文件并出具签章齐全的审查意见(此项另按比选人要求的时间完成)。
(3)配合与本项目审核单位核对,并出具编制成果。
******学校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次)造价咨询清单及招标限价审核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项目清单的审核、招标限价的审核,与比选人委托的清单、招标限价编制单位核对,并负责出具签章齐全的清单及招标限价审核报告。
(2)审查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次)招标文件并出具签章齐全的审查意见(此项另按比选人要求的时间完成)。
(3)负责组织与本项目编制单位进行核对,出具签章齐全的审核成果。
2.3服务期限:自委托人提供完整资料后1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可适当延长编制工作日。
2.4合同授予:本次竞争性比选总预算20万元,产生2个合同(预算均为10万元),其一是清单及招标限价编制服务,其二是清单及招标限价审核服务。
3.1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比选项目相适应,包含工程概预算编制或工程概预算审核或工程结算编制或工程结算审核或工程造价审计或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等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关范围。
3.2业绩要求:2022年8月1日至竞争性比选公告发出之日止,竞选人具有单个安装工程项目造价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清单编制、清单审核、结算、跟踪审计等)。
3.3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应具有2015年1月以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经验,须提供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之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在竞选人企业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以来主持完成1个安装工程项目(建安费不低于3000万元)的招标清单及限价编制或招标清单及限价审核或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4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4.1凡******学院(******)直接下载获取比选文件等比选前的有关资料。各竞选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竞选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5年7月17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学院厚德楼201会议室。
5.3密封要求:竞选人将完整的竞选文件由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U盘一个(U盘内含有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组成,封面右上角需标注“正本”“副本”加以区别,所有竞选文件需密封到一个封袋中。
5.4比选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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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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