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应当场作出决定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2025年******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并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现予公开采伐许可证发放情况,请所在村和相邻村等群众予以监督核实。
两江镇个人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公示表(2025年7月28日--8月1日).xls
2025年******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并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现予公开采伐许可证发放情况,请所在村和相邻村等群众予以监督核实。
两江镇个人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公示表(2025年7月28日--8月1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