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搬迁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有限公司2#厂房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原址位于湘潭九华示范区吉利路以南、无限路以东、长潭西线以西的湘潭市电磁线厂现有厂房,原“年产30套矿山通风机设备建设项目”于2013年12月1日取得由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原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审批意见(〔2013〕38号),并于2014年9月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矿山通风机设备生产,搬迁完成后原有厂区将不再保留。项目占地面积为7627m2,主要构筑物为:一栋生产厂房(包括生产区(******办公室、食堂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液压剪板机1台、数控双头精密切割锯1台、摇臂钻床2台、卷板机2台、CO2气保焊机16台、逆变真流弧焊机1台、移动行车6台、半自动切割机1台、压缩机1台、火焰切割机3台、落地砂轮机1台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钢板1600t、冲孔板60t、焊丝20t、水性醇酸树脂涂料0.25t、水性钢结构漆0.25t、松香水0.1t、快干醇酸铁红防锈漆0.3t、丙烯酸聚氨酯面漆0.3t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数控下料→剪切→折弯(卷圆)→机加工→装配→焊接→检验→打磨→防腐→检验→合格成品→入库。完成搬迁后项目总产能为矿山通风机设备30t/a。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湘潭河西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企业须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并设立明显的标志。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刷漆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净化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切割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经清扫收集后外售。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标准;有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甲苯、二甲苯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相关限值标准;厂界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中相关排放限值;厂界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边角料、铁屑、粉收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外售。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机油、废含油抹布和废油漆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的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 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6.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须使用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要求》(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制标准及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并经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符合标准的可在本项目使用。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须申报环保号牌,并登记挂牌后方可使用。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