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12日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年氢溴酸吡啶、200吨/年盐酸吡啶、200吨/年2-乙氧基丙烯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2363820
******服务中心3楼B313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721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年氢溴酸吡啶、200吨/年盐酸吡啶、200吨/年2-乙氧基丙烯项目 |
建设地点 | 汶上化工园区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依托现有2-氯烟酸车间,利旧部分设备,同时新增部分设备,设置1条氢溴酸吡啶生产线、1条盐酸吡啶生产线和1条2-乙氧基丙烯生产线(包括1条2-乙氧基丙烯生产线、1条甲酸乙酯精制线、1条甲酸乙酯合成线),配套建设部分罐区及环保设施。其余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各类工艺废气治理措施。 (二)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 (五)持续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