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的委托,就汝阳县2025年小店镇0.5万亩高标农田提质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流程,现就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汝阳县2025年小店镇0.5万亩高标农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508-410326-04-01-861358);
2、招标编号:汝阳工施招标(2025)0034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25-487;
3、建设地点:汝阳县小店镇;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35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工程概况:1、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蓄水池 18 座,新建 500m3蓄水池 13 座;泵站 5 座;上水管网 6816m;给水栓 1034 个;阀门井 165座。(2)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改建)田间道路 4449m,新建 3.5 米宽混凝土路 1067m,新建 3 米宽混凝土路 718m。(3)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栽植大叶女贞 3388 棵,株距 4m。(4)输配电工程:埋设低压线 395m。(5)其他工程: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对项目区完建工程设置单体工程标识牌,修建项目区标志牌 1 座,道路标志牌 7 座。 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深翻深松 4000 亩,施有机肥 5000 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14.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6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5年10月10日
2、评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散评标室
******委员会主任)、黄晓利、韩建芳、武利军、王升(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4日
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信息:
1、定标日期及地点:2025年10月15日,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一室
2、定标办法:集体议事法
******委员会推荐的5家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
4、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六、中标结果
******委员会集体议事,综合比较后确定项目中标人:
******有限公司
******银行南25米路西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中标价:******.48元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杨万琼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豫 ******5837
七、中标公告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公示期: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
八、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金额:107824.95元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十、其他补充事项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农村局
地址:汝阳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B-7幢2-101
联系人:秦女士
电话:0379-******
******农村局
******农村局
联系方式:0379-******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