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阳光路改造项目树木移栽挖机租赁,经施工单位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分包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有限公司;
?4.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5.施工作业内容及范围:
修水县赣林农业公司阳光路与黄土坑路绿化隔离带树木移栽需租赁机械。?6.工期要求:30天;
?7.招标金额及结算方式:
招标暂估价:本项目费用投标报价采用报价形式即75#轮式挖机及履带挖机控制价为150元/小时,随车吊控制价为400元/车,高空作业车1000元/天(以上价格均为含税总价),暂定总价:87500元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最终根据实际量为准,若总价金额不足需另外招标或续签合同。?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9.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低价中标,确定一家公司为中标单位。?10.项目资金支付:该项目工程的有关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结算。******财政局项目管理采用新文件文件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委托人账户(私户)。?11.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支付 80%,尾款在本年度支付完成。中标单位每次付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3%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标单位不能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后不能抵扣,甲方在服务费支付过程中则将按(约定的税率-实际可抵扣的税率)X1.1的税差比例,扣除服务结算款],否则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银行转账的形式,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将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全额返还中标人,如果中标人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修水支行 ************59
?13.履约保证金:捌仟元整。发出中标通知书五日内转入赣林公账,五日内未转入履约保证金,合同作废,并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量完工至30%之后,开始按施工节点等比例退还。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二、报名条件
?1.参与竞标的主体必须是独立法人主体,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参加,营业执照及相关保险证明、委托代理人证明。
?2.投标单位必须配备75#轮式及履带挖机、随车吊、高空作业车。
?3.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机械操作。
******有限公司外的绿化施工合同。
?5.安全问题由中标公司自行负责。
?6.能够开具真实有效的不少于3个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必须在修水县境内完成。
?7.提供虚假业绩材料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招标程序
******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9日(8:30-12:00,14: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址:良锦佳园8栋5楼综合部 505室。
?3.报名时提交报名材料:
??(1)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限公司外的绿化施工合同。
?4.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上午10点;
******有限公司会议室;
?6.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招标单位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7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四、投标资格要求及其他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得参与投标,报名时凭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登记报名。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3)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邀标方案(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5)承诺书(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6)身份证原件(与授权人一致);
******银行保函);
?????3.开标现场迟到,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等情况,均按废标处理(注:现场开标不满足3家,本次自动流标)。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