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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宣威市羊场镇双石山采石厂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宣威市羊场镇双石山采石厂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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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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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将对宣威市羊场镇双石山采石厂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进行审查,现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传真:******
******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655400
项目名称宣威市羊场镇双石山采石厂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地点宣威市羊场镇鸡场村委会双石山建设单位******有限公司宣威分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宣威市羊场镇双石山采石厂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宣威分公司
******有限公司宣威分公司
建设地点:宣威市羊场镇鸡场村委会双石山
生态修复面积:总修复面积1.8555hm2(27.83亩)。
工程实施年限:工程实施年限共计4年。其中,生态修复治理施工期1年,植被管护期3年。
修复目标:旱地0.2508hm2,乔木林地0.1493hm2,灌木林地1.4388hm2,修复率99.25%。
投资:项目总投资为3236.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6.21万元,占总投资的19.03%。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修复范围共计18554.77m2(27.83亩),共1个矿坑回填修复区。根据恢复区内的现状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结合土地利用规划、现有林地分布等综合考虑。生态修复区修复后的顶部平台恢复为旱地,拦挡坝外坝坡及周边斜坡区恢复为乔木林地,堆填斜坡区恢复为灌木林地。生态修复区分区进行生态恢复,主要为覆土恢复为耕地和林地。
本项目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主要由地质灾害整治工程、回填修复工程(包括场地底部整平及边坡清理、地下水导排收集系统、拦挡坝填筑、回填区底部全防渗、淋滤水导排收集系统、改性磷石膏基质填料回填、回填区顶部全防渗等)、土壤重构工程、培肥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组成;回填区防渗设计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ⅱ类场要求进行全防渗设计。
经生态修复治理后,总修复面积1.8389hm2,其中旱地0.2508hm2,乔木林地0.1493hm2,灌木林地1.4388hm2,修复率99.25%。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严格按照设计建设回填区外围雨水导排系统,改性磷石膏回填施工避开雨季进行,下雨时,及时尽量将不堆填区域采用花油布或塑料膜进行临时覆盖,减少雨水下渗;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建设回填区内截排水系统,包括底部排渗系统、回填工作面排水系统;淋滤水收集池有效容******有限公司湿法改性工程回用;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由1座6m3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做好淋滤水输送管线日常巡查及检修,防******有限公司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宣威市羊场镇双石山原有的化粪池收集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基础施工包括边坡削坡、采坑底部处理、拦渣坝建设、底部及边坡防渗施工、其他区域地表清理工作,针对上述工程施工内容,环评提出以下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地表清理、整平等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保持工作面湿度,减少因施工机械对工作面扰动产生的扬尘;削坡过程中采取喷雾降尘措施,尤其在采取静态爆破时应增加喷雾频次。临时使用的砂石料、清基产生的土石在堆放过程中采取覆盖、遮蔽措施;施工材料场内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非雨天每日洒水次数不少于3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增加洒水喷雾次数;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风天气下大规模作业,并对裸露区域增加洒水频次。对回填料及耕植土的运输须密闭运输,施工场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减速慢行,严禁超载、超速,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运输道路合理安排洒水降尘,出场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改性磷石膏回填采用分层碾压回填,环评提出以下措施:回填过程中工作面采取洒水降尘,减少铲车、压路机施工作业时颗粒物排放;避免大风天气下进行回填作业,同时在回填区域增加洒水频次。合理安排表土运输量,避免表土在项目区大量堆存,表土需临时堆存时采取覆盖、遮蔽措施。覆土施工过程采取洒水降尘;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要求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运输、限速行驶;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风天气下大规模作业,并对裸露区域增加洒水频次。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病作业;加强操作人员环保意识培训,规范使用施工机械。
三、噪声项目周边49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周边1户散户。为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需采取以下措施:在符合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避免偶发噪声发生;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时间段施工,避免运输对周边村庄造成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做好区内交通组织,施工场地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设立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厂界声环境质量监测。采取上述措施,将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随着项目施工结束,施工噪声污染将随之消失,在严格执行上述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土石、废建筑材料等。施工设备维修保养全部外委,不涉及废矿物油及机修废物。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土方场地清理整平预估可产生25750m3,危岩清理产生约6000m3石方,土石方合计31750m3,产生的土石方一部分用于填筑拦挡坝,拦挡坝分层碾压筑坝,部分用于场地底部整平成不缓于2%的顺坡,土石方处置率100%。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其中具有可回收利用的外售废弃资源回收单位。项目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沉淀池及淋滤水收集沉淀池的沉渣,定期进行清理,清理出来的污泥装袋沥水晾干后用于回填区。现有厂房拆除设备外售,拆除设备、钢铁框架、彩钢瓦外售,拆除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合理处置,其中具有可回收利用的外售废弃资源回收单位。
五、生态运输道路及场内道路尽量利用既有道路,对局部不满足运输要求的进行简单改造,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和土石方开挖。施工期限界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施工现场人员随意破坏周边野生植物。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工程招标中,严格按设计施工,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施工结束覆土后采取当地适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采用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植被重建工程,灌木设计采用火棘、车桑子,灌木间抛撒狗牙根、三叶草、黑麦草混合草籽,禁止引入外来物种。严格施工期项目场区烟火管理,防止林草火灾的发生。在施工中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和人员活动范围,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环境的破坏。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施工期间要求文明施工,严禁非法猎捕鸟类、兽类等野生动物。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禁止夜间施工。《宣威市羊场镇双石山采砂厂矿山地质环境及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在审查,要求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六、土壤和地下水严格控制入场磷石膏各污染物指标,要求必须满足《改性磷石膏用于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回填技术规范》(db53/t1269-2024)表2中的要求;改性磷石膏有机物含量按照《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 矿山生态修复 环境风险评估规范》(db5301/t98-2023)要求,不得超过5%;另外,根据设计要求,改性磷石膏含水率不得超过25%。对外购土壤按批次进行检测,土壤质量应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的要求;耕作土土壤容重≤1.5g/cm3,土壤有机质≥2.50%;同时要求绿化种植土壤表土ph、有机质、含盐量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行业建设标准》cj/340-2016绿化种植土壤表1表2的要求。严格按照堆填设计、生态修复设计的要求进行防渗层施工,防渗施工材料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如实记录相关采购台账、材料质量合格信息等。施工后应对各接口、接缝等部位进行检查。防渗层施工结束后应组织防渗验收,确保防渗层无破损。严格管理施工场地,对场地内施工机械、车辆等划分活动区域,防止施工设备破坏防渗层。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设立环境监测小组,负责环境监测和管理,或者委托专业的机构完成。建立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风险预警方案。按本环评制定的跟踪监测计划落实土壤环境跟踪监测。建设1座规模为100m3淋滤水收集池。严格按照设计建设淋滤水导排系统,导排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单项工程验收。加强施工管理,回填施工作业时加强对导排系统的保护,避免造成淋滤水导排管沟破损、阻塞。日常对项目区外围截排水沟进行巡查,及时清理杂物、污泥等,确保截排水沟通畅,避免项目外围雨水进入回填区域。施工期间应密切关注降雨天气预报,如有暴雨情况下,应提前启动应急预案。对于突发暴雨情况下,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淋滤水的转运与应急处理,确保不受暴雨影响而导致淋滤水收集池发生满溢的情况。施工作业区在确保洒水降尘不产生地表径流的情况下,可适度增加降尘用水量。严格控制入场磷石膏各污染物指标,对每批次入场磷石膏进行检验分析,要求改性磷石膏须《改性磷石膏用于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回填技术规范》(db53/t1269-2024)表2中的要求;改性磷石膏有机物含量按照《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 矿山生态修复 环境风险评估规范》(db5301/t98-2023)要求,不得超过5%;另外,根据设计要求,改性磷石膏含水率不得超过25%。严格落实回填区内堆体地表径流导排工程建设,减少降雨入渗量。做好周边地表水和地下水导排工作,尤其是后期减少上游浅层地下水侧向补给,在完成闭坑后,尽可能减少地下水通过四周基岩侧向补给改性磷石膏渣填埋区,从而有效减少对改性磷石膏渣特征污染物的浸出及迁移。严格按照堆填设计、生态修复设计的要求进行防渗层施工,防渗施工材料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如实记录相关采购台账、材料质量合格信息等。施工后应对各接口、接缝等部位进行检查。防渗层施工结束后应组织防渗验收,确保防渗层无破损。严格管理施工场地,对场地内施工机械、车辆等划分活动区域,防止施工设备破坏防渗层。按照本次环评制定的跟踪监测计划开展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设立环境监测小组,负责环境监测和管理,或者委托专业的机构完成。建立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风险预警方案。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地表水对周边截排水沟加强巡查,防止异物阻塞。改性磷石膏堆体顶部进行防渗后,对淋滤水的产生形成阻隔条件,受堆体重力条件,可能产生少量的淋滤水,淋滤水由淋滤水池收集后采用罐车运输至云峰化工回用处理,不外排。
二、生态制定植被保护管理工作,防止人畜破坏。树木每月、灌木每旬查验一次,并应做查验记录。根据一年植物生长规律及气候特点制定绿化管养全年养护计划。包括浇灌、补植、施肥、病虫害预防等工作内容及计划。完工检验时发现不符规定者,应立即换植。查验时发现梢端枯萎,有严重病虫害、折害等无复原希望者应立即换掉,发现枯死、半枯无养活希望者,应换植。乔木花草保养保护期,自全部种植工程完工检验合格起算36个月。而补植部分自复检合格日起算12个月。
结论
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避开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汇水范围、活动断层、溶洞区、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需要保护的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为生态修复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及总体布局合理。
本项目实施后对重构采空区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生态效益,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环评前期经环境风险评估,项目建设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展全过程监管和跟踪评估工作,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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