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鹰翔花纸厂年产30万张花纸生产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鹰翔花纸厂年产30万张花纸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鹰翔花纸厂(个体工商户)
建设地点: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枫一村银槐路六横16号厂房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320m2,总建筑面积为960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花纸30万张。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