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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及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蕲春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及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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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8-05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医院污水处理站及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081909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5-01162

2.项目编号:ZHR20250729

3.******医院污水处理站及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34024.54

6.最高限价:634024.54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7.******医院污水处理站及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包含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在线系统,除臭系统等建设改造,工艺设备、材料购置、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交钥匙工程,且保证出水达标排放。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质保期: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且项目负责人为公司在职人员(需提供2025年公司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如本项目成交只承担本工程且无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保或环境类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2025年公司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4)拟派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需提供2025年公司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086日至 20250812日,每天上午 00:00 12:00, 下午 12:00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绑定汇聚CA,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6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081309 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081909 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使用一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做完响应文件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可以点击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5081909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一毂清风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省市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2、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 CA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

3、监督部门信息

******财政局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

投诉热线:******

投诉邮箱:******

4、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东壁大道与十里河路交叉处

联系方式:易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址:蕲春县都会100公寓9

联 系 方 式:张女士/******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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