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陆河麦卡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陆河县城朝阳路,邮编:51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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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陆河麦卡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陆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以北XH-07-05A地块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原厂址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河东开发区,原有项目占地面积33902m2,生产规模为云母纸9000t/a,柔性云母复合制品3300t/a,云母标准板8000t/a;云母制品2000t/a。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建设单位拟扩大生产规模,但受原厂址的场地限制,拟搬迁至汕尾市陆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以北XH-07-05A地块,建设“陆河麦卡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51611.86m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占地面积11219.28m2的单层(局部3层)车间一、1栋占地面积为9430.51m2的2层车间二、1栋占地面积为542.31m2的单层甲类车间、1栋占地面积为489.35m2的单层甲类仓库、1栋占地面积960.60m2的单层锅炉房/配套设施房、1栋占地面积为1042.02m2的5层宿舍楼、1个占地面积为144.50m2的甲类埋地储罐区、1个有效容积为3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1个有效容积为521m3的事故应急池。本项目生产规模为云母纸14000t/a、柔性云母复合制品4500t/a、云母标准板10000t/a、云母制品(含冲件、云母管、云母异形件)5000t/a。项目总投资25695.65万元,劳动定员450人,全部在厂内食宿,工作制度为3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应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防治措施。施工期不专门设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建筑施工;加强施工场所、施工机械、车辆管理,落实降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扬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运送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新建一个有效容积为3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过沉淀隔渣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工业污水厂处理。生活污水经过收集后由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过隔油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后,排入河口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为云母纸生产线废水,云母纸废水经过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3600m3/d、处理工艺为“高效沉淀+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脱硫塔废水经过pH调节后进入絮凝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和河口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后,约80%回用于生产线,约4%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约16%外排至河口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本项目设有2台燃生物质锅炉,锅炉尾气由2套“SNCR+旋风除尘+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汇合到1根40m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尾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管道收集、生产线有机废气经双层密闭负压结合设备废气排放口直连收集后由“活性炭纤维吸附回收+活性炭吸附-脱附-RTO燃烧”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由1根20m排气筒(DA002)排放,TVOC、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RTO燃烧过程产生SO2、NOx、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生产过程中云母碎投料产生的粉尘经密封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3)排放,云母雕刻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4)排放,打磨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本项目新建一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扩建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厨房油烟经过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由21m排气筒(DA005)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 (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3类(项目东面、西面、北面)和4类标准(项目南面)。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云母纸生产线废渣、除尘设备粉尘、云母制品边角料、洗涤塔废渣、生物质锅炉炉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理,废机油、废导热油、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耐火材料、废手套、抹布、活性炭纤维吸附回收中精馏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土壤、地下水。项目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要求采取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的要求进行自行监测,项目重点防渗区包括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储罐区、生产车间涉及风险物质的区域。 ******消防废水污染外界水体环境的预防措施、原辅材料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的风险防范措施、废气事故性排放风险的防范措施、废水事故性排放风险的防范措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风险事故的应急措施、设置有效容积约521m3事故应急池、设置雨水截止阀门和污水截止阀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