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办公室根据永政发〔2013〕28号文件、永政发〔2019〕4号文件对天龙路项目(3人)、新天地购物广场项目(6人)、湘桂铁路扩能改造项目(6人)、永州国际陆港项目马坪片(5人)共计20名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终审审核,现将会议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通过人员名单(20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天龙路项目(3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唐明菊户1人:唐明菊、熊泽楷、熊一航
二、新天地购物广场项目(6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屈经远户6人:黄漓、屈羽彤、黄钰淇、李唐洁、屈铭昊、屈婷萱
三、湘桂铁路扩能改造项目(6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王冬元户6人:王冬元、刘小娥、王利利、唐春艳、王云、王明
四、永州国际陆港项目马坪片(5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唐海凤户1人:唐海凤
2、唐仲义户1人:唐小兵
3、魏继业户1人:魏继业
4、张永户1人:艾老五
5、张银凤户1人:张佳涵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
******办公室
******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
受理邮箱:******
******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
通过人员名单(20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天龙路项目(3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唐明菊户1人:唐明菊、熊泽楷、熊一航
二、新天地购物广场项目(6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屈经远户6人:黄漓、屈羽彤、黄钰淇、李唐洁、屈铭昊、屈婷萱
三、湘桂铁路扩能改造项目(6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王冬元户6人:王冬元、刘小娥、王利利、唐春艳、王云、王明
四、永州国际陆港项目马坪片(5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唐海凤户1人:唐海凤
2、唐仲义户1人:唐小兵
3、魏继业户1人:魏继业
4、张永户1人:艾老五
5、张银凤户1人:张佳涵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
******办公室
******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
受理邮箱:******
******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