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发改审批〔2025〕16号
景洪市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南凹(卧)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的函》(〔2025〕—199)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决定,现就南凹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409-532801-04-01-398300)相关信息变更批复如下:
项目名称变更为:南凹(卧)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开展南凹(卧)河沿河村庄截污管道5.3km,并将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远期建设的11.1km污水收集管网纳入本次建设范围,合计新建污水收集管网16.4km;南凹(卧)河污染底泥清理10.39万m3;南凹(卧)河、南西河和曼飞龙河流域生态治理共26.0km,其中南西河治理3.2km,曼飞龙河治理6.4km,南凹(卧)河16.4km;新建南凹(卧)河流沙河汇口湿地和曼飞龙水库库尾湿地0.0756km2。
项目建设工期变更为:2025年—2027年
项目投资和资金筹措计划:工程估算总投资7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089.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0.6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自筹。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定,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重要设备、材料属于公开招标范围,其招标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招投标方案,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
其他事项仍按景发改审批〔2024〕103号文件执行。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基建手续,争取工程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改革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