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县汤塘镇国轩玩具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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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冈县汤塘镇国轩玩具加工厂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佛冈县汤塘镇国轩玩具加工厂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汤塘村高滩加工坊 |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佛冈县汤塘镇国轩玩具加工厂新建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汤塘村高滩加工坊,项目总投资200万,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3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8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玩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1500万个塑料玩具。 项目员工人数为40人,不在厂区内食宿;工作制度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9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移印废气、注塑废气、破碎粉尘、污水处理站臭味,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表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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