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城市教育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381-01808 项目名称:海城市教育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服务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学校布局规划的要求,实现将海城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全国百强的教育强县(市)的发展目标,特编制《海城市“十五五”教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编制《海城市十五五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以下简称《布局规划》);
2、编制《海城市县中教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县中发展规划》)
3、结合海城在教育设施布局落地中遇到的问题提供规划服务。
★3、《规划》研究目的与要求: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科学优化海城市教育设施布局,重点在空间和用地层面对海城市各类教育设施建设进行统筹部署和实施安排,形成海城市教育设施建设的行动指南。
★4、本次《布局规划》需要研究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规划范围为海城市行政区全域,规划对象为海城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教育设施。
******学校与学龄人口分布匹配关系,查找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存在的短板。
(3)明确规划目标与指标, 综合研判海城人口和教育发展方针,以实现“布局合理化、规模适度化、条件均衡化和教育优质化”为总体目标,建立与海城教育设施现状及发展愿景相匹配的指标体系,明确生均用地、建设标准、班额等配置的标准。
(4)明确各类教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预判“十五五”期间城镇化发展和人口变化趋势,探索建立与人口相协调的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市域层面紧密衔接《海城市国土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构建与城市空间拓展和城市更新建设协调的教育设施配置布局,明确规划期末各类教育设施建设数量、规模、布局。
******学校建设实施年度计划,分类指导布局“十五五”期间各类海城市教育设施规划选址和用地布局,配合制定各类教育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搬迁的实施方案,对选址新建设施提出控制要求。
(6)实施项目数据库与“一张图”建设。
本数据库指:本实施项目数据库旨在构建一个全面、动态、可操作的项目信息库,系统梳理并详细记录规划期内海城市各级各类教育设施(海城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的新建、改扩建、迁建、撤并、功能提升、设备更新等具体实施项目。数据库将作为规划落地执行、进度跟踪、资源调配、效果评估及动态调整的核心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项目基础信息、空间与规模信息、时间进度信息。
“一张图”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
将各类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等纳入数据库管理,明确建设范围、边界等相关要求,协调好与周边功能布局关系,空间矢量化文件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系统传导到详细规划。要求数据库需按照《辽宁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技术导则》的深度,执行统一的制图标准和数字化表达。
★5、本次《县中发展规划》需要研究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规划对象为海城市县域普通高中;
(2)需符合“国家县中振兴行动计划”的政策,并与海城市教育发展整体相适应;提出同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县域高中教育优化布局方案;提出县中标准化建设以及改善办学条件执行标准和实施计划;配合教育管理部门提出强化教师队伍结构、实施保障政策等的建议。
★6、预期成果:
(1)《海城市十五五教育设施布局规划》规划文本、图集、数据库、相关附件。
(2)《海城市县中教育发展规划》规划文本、图集。
(3)项目汇报文件。
(4)项目演示视频文件。
中标单位须在规划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 90日内,提交一份时长为 8-12分钟的高清项目演示视频汇报成果。该视频应聚焦规划核心内容,包括:现状问题动态图解(学位缺口、设施短板);规划空间布局动态演示(全域设施规划分布、重点片区用地控制);实施项目可视化清单(位置、规模、时序);预期效益数据动画。
******教育局所有。
★7、服务要求
针对现状教育设施综合评价过程中识别******学校建设实施年度计划,包括各类教育设施规划选址和用地布局。
★8、编制报告及评审流程
成交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编制报告并交付于采购人,采购人对成交单位提交的报告组织评审,评审过程中成交单位须全程参与,并解决发生的问题。报告评审合格后,成交单位须进行1年的技术服务,对于涉及到的问题成交单位须积极须采购人沟通并解决。
三、保密/知识产权要求
供应商对项目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数据、资料、文档等具有保密的义务,并应按照相应保密规定执行。
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
四、主要成果文件
包括但不限定于说明书、图集。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本,文图表的内容应一致,且符合国家、省、鞍山市及海城市关于编制规划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编制完成成果,组织专家对编制成果进行论证,并配合审查部门对成果进行提交、审查、评审,直至形成最终合格的全部成果。
五、质量标准
成果形式与内容必须满足国家、省、市对编制规划审查要求。
六、报价要求
1、合同价款约定方式:投标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投标总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中标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与工程无关人员泄露工程地址和建设方面的内容及技术资料。
3、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后续服务及不可预见风险费用等,与本项目规划有关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4、在成果编制及审核过程中,履行论证评审、公示等法定程序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注:
1.本项目服务需求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的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响应文件中应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5日23时59分至2025年08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 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128-8588”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投标供应商可以不到现场参加采购会议,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采购会议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 (1).会议开始后,验证保证金(如有)时需供应商将保证金凭证上传至本项目接收邮箱 ****** ,上传时限为10分钟。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修改为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标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标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直播会议期间建议供应商不要离开。本项目“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第20.1条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标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接收加密备份文件电子邮箱:****** 5.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JH25-210381-xxxxx某某公司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标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标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投标供应商上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8.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9.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领取,联系电话:******。 10.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教育局 地 址:******街道文化街同泽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委芭东海城珠江路38-S1号 联系方式:范继东******417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海城西柳分理处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2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继东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