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工业CT搬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05月16日 至 2025年0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邮编:330077
建设名称: | ******有限公司工业CT搬迁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欧菲光2号园区1号厂房一楼东南角CT房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拟将欧菲光2号园区2号厂房一楼X射线检查室中1台已环评及验收XTH225型工业CT(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带自屏蔽)搬迁至欧菲光2号园区1号厂房(地上3层,无地下室)一楼东南角CT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本项目工业CT自带钢铅结构的屏蔽体,X射线管位于屏蔽体内部,装载门位于设备的前侧,装载门与观察窗屏蔽厚度与主屏蔽体一致,主束方向14mmPb,其他方向12mmPb。①设置监视装置。②门外设置安全指示灯及电离辐射警告标志。③工作场所内设置动力排风装置。④工作人员配戴个人剂量计。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