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萤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5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萤石粉加工项目 |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赵村镇东寨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有限公司萤石粉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4583平方米,设计年产萤石粉16000吨。主要生产工艺:外购萤石矿石-破碎-磨粉-包装-成品。
| 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次评价要求,施工期应采取措施如下: ①施工现场围挡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②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或者严密遮盖;③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勤洒水,保证地面湿润,降低扬尘产生;④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者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禁止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⑤制定运输扬尘管理办法;⑥严格落实房建、市政、拆迁、道路、水利、绿化等各类工地“七个 100%”防尘措施;⑦项目施工时四周厂界设置围挡和喷淋降尘措施。
2、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废水集中经沉淀池处理澄清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②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清运肥田。
3、施工期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择性能良好的高效低噪施工设备,施工单位应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方法、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固定噪声源安放时应尽量远离敏感点,严格控制工作时间。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土石方进行回填,建筑垃圾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
1、废气治理:①给矿机上料口、颚式破碎机进口、锤式破碎机进口设置集气罩,输送带、溜槽、斗提密闭,在转运点处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统一进入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和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的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中A级企业要求。②食堂油烟设置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餐饮油烟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治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外运肥田,不外排。
3、噪声治理: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雷蒙磨、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北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项目东、南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治理: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外售砖厂或区域道路建设等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在危废贮存库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之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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