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万州区磨刀溪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总承包已由******委员会以万州发改审资环[2025]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万州区走马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改建污水管网13800米(含主干管、架空管、入户管网等),新建雨污水检查井(包含市政检查井、小方接户井、跌水井,溢流井等)394座,新建化粪池共82个;道路及院坝恢复等配套工程。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 2000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1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在批复的概算限额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及施工,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发包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及竣(完)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成果审查、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并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和竣(交)工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的施工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
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通过审查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设计成果文件提交需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施工总工期: 230 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3.1.1.1和3.1.1.2资格条件:
3.1.1.1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1.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实施能力;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签署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三段 114 号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玉龙路620号2幢3-6、3-7、3-8 |
联系人: | 向阳 | 联系人: | 顾杜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
邮编: | 404000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监督部门: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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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万州区磨刀溪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rar
初设图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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