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勉县定军100mw光伏发电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开展项目工作时,应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现将大唐勉县定军100mw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大唐勉县定军100mw光伏发电项目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勉县阜川镇、元墩镇和漆树坝镇,涉及元墩镇唐湾村、杨庄村、清明村、水碓村、元墩村、阜川镇小河庙村、阴坝村、李家湾村、骆驼项村、高桥沟村、漆树坝镇漂草沟村、唐家坝村张家桥村、漆树坝村、三元坝村,共计3镇15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输出容量100mw光伏电站,光伏场分布于元墩镇阜川镇及漆树坝镇境内,共布设光伏发电子方阵52个,安装光伏支架8535个(固定式支架7297个,柔性支架1238个)、电池组件205738块、320kw组串式逆变器312合、油浸式箱式变电器52台(每个子方阵一台),铺设直埋电缆18.525千米、35kv架空线路56.3千米;110kv升压站1座位于阜川镇李家湾村,安装100mva主变压器1台、110kv配电装置,建设综合楼、辅助用房、进站道路、35kv配电室、1座3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1座9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建设场内道路和进站道路11.232千米;配套建设相关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为41908万元;
三、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及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军
电子邮箱:******
******街道办联盟社区天荡山路中段房管局后三楼
四、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京辉
电子邮箱:******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白桦林明天北区21幢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实施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六、公众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特此公示。
******改革局
2025年5月12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开展项目工作时,应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现将大唐勉县定军100mw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大唐勉县定军100mw光伏发电项目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勉县阜川镇、元墩镇和漆树坝镇,涉及元墩镇唐湾村、杨庄村、清明村、水碓村、元墩村、阜川镇小河庙村、阴坝村、李家湾村、骆驼项村、高桥沟村、漆树坝镇漂草沟村、唐家坝村张家桥村、漆树坝村、三元坝村,共计3镇15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输出容量100mw光伏电站,光伏场分布于元墩镇阜川镇及漆树坝镇境内,共布设光伏发电子方阵52个,安装光伏支架8535个(固定式支架7297个,柔性支架1238个)、电池组件205738块、320kw组串式逆变器312合、油浸式箱式变电器52台(每个子方阵一台),铺设直埋电缆18.525千米、35kv架空线路56.3千米;110kv升压站1座位于阜川镇李家湾村,安装100mva主变压器1台、110kv配电装置,建设综合楼、辅助用房、进站道路、35kv配电室、1座3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1座9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建设场内道路和进站道路11.232千米;配套建设相关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为41908万元;
三、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及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军
电子邮箱:******
******街道办联盟社区天荡山路中段房管局后三楼
四、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京辉
电子邮箱:******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白桦林明天北区21幢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实施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六、公众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特此公示。
******改革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