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鹤大高速增设宁安北互通立交工程A1-3合同段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第一批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鹤大高速增设宁安北互通立交工程A1-3合同段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第一批次);
2.2项目编号:JT-XM-XBCG-FW-202508-0107
2.3项目概况:鹤大高速增设宁安北互通立交工程A1-3合同段内匝道收费站1处(与通信站合建),建筑面积1792.88㎡(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1471.94㎡',附属用房建筑面积320.94㎡,为A1-3标段本标段房建工程施工提供工程质量检测。
2.4采购范围及合同包划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共划分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主要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A1 | 工程质量检测 | 对匝道收费站、综合楼、附属用房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建筑节能检测并出具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 | 175000 |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包括外业、内业以及提交经业主单位组织评审合格的检测报告(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宁安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7服务标准:工程检测质量符合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要求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①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旧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及见证取样资质或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办质〔2024〕36号有关问题的通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持有旧证书的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新旧资质平稳过渡期内”,还需提供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本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复印件,养老保险缴费日期在2025年1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土木、结构、建筑、房建、土建、工民建、钢结构、暖通等专业。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4.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4.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即裁判日期在2022年08月01日~查询日期,【注:查询日期应在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期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4.4供应商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注:查询方法详见“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供应商不得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直接上下级关系,或存在可能直接影响检测机构公正性的经济或其他利益关系(参股、联营、直接或间接等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供应商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5.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注: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线上办理,CA办理咨询电话:******(李女士);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和支付平台使用费,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4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的金额:2000.00元人民币/合同包;
6.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13时00分;
6.3采购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7.2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8.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其他说明
10.1本次询比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10.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11.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辅路交叉口里普利广场1号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六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51-******
12.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部
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