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我县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征集范围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重点整治: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重点整治: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群众反映未及时申报更新。
(四)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有限空间、电动自行车、窨井盖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
(五)其他问题
重点整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与征集范围不相符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
(三)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四、征集问题线索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发送电子邮箱、来信来访等方式,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具体信息如下:
(一)举报电话:0834-******;
(二)举报邮箱:******。
******街道园林街43号)。
五、其他事项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信息,包括涉及的物业小区名称、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如有照片、视频、合同等,请一并提供)以及本人联系方式,以便核实调查。我们将对举************办事处)、社区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或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线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压案不办的,一经查实,将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六、线索监督电话
******建设局:0834-******,电子邮箱:******。
******建设局
2025年5月15日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征集范围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重点整治: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重点整治: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群众反映未及时申报更新。
(四)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有限空间、电动自行车、窨井盖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
(五)其他问题
重点整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与征集范围不相符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
(三)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四、征集问题线索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发送电子邮箱、来信来访等方式,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具体信息如下:
(一)举报电话:0834-******;
(二)举报邮箱:******。
******街道园林街43号)。
五、其他事项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信息,包括涉及的物业小区名称、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如有照片、视频、合同等,请一并提供)以及本人联系方式,以便核实调查。我们将对举************办事处)、社区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或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线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压案不办的,一经查实,将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六、线索监督电话
******建设局:0834-******,电子邮箱:******。
******建设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