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有限公司氟硅酸钾改扩建及新增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氟硅酸钾改扩建及新增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中试项目 |
建设地点 |
******有限公司厂区内部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取消1#生产车间氟硼酸钾生产线和氟硅酸钾生产线,利用现有2#氟硅酸钾生产车间进行改扩建,更换部分设备,优化现有工艺流程,生产氟硅酸钾7500t/a;利用原煤气站建筑设置两套中试装置,即六氟磷酸锂中试装置和双氟磺酰亚胺中试装置。本项目建成后氟硅酸钾产能由现有4800t/a增加至7500t/a;中试过程中约生产100t/a六氟磷酸锂和70t/a双氟磺酰亚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1)氟硅酸钾改扩建区域合成槽工艺废气和干燥水蒸气依托现有的废气治理系统,经现有的碱液喷淋塔吸收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5)排放。 (2)氟硅酸钾改扩建区域干燥尾气依托现有的废气治理系统,经现有盘式干燥机干燥+三元振动筛筛分+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6)排放。 (3)六氟磷酸锂中试区域废气和双氟磺酰亚胺中试区域废气包括合成废气、结晶及干燥废气、筛分及包装废气等,经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水洗塔+碱液喷淋塔+氯化亚铁吸收槽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4)排放。 HCl、HF、SO2、颗粒物、Cl2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标准限值。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达标,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排水沟排入现有工程的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外排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宜章氟化学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章水。 3、固废: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暂存及处置;氯化钾溶解滤渣、氯化钾废包装袋外售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采取成熟可靠的处理措施,对外环境影响小。 4、地下水:本项目厂区分为生产区、储罐区、物料和成品库区和废水收集池等,各区域按要求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地下水监测系统依托现有工程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落实地表水、地下水防护措施,减少入渗、漫流现象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根据土壤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土壤中各污染物的增量较小,对评价范围内的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可控。 6、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7、风险: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因素主要来自生产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引起污染物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等。建设单位制定了详细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和紧急应变事故处置方案,能大大减小事故发生概率和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在严格落实本项目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同时加强企业应急制度体系的建设,本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 ******有限公司现有2#氟硅酸钾车间及原煤气站现有建筑,不新建建筑物也无需新征用地,不改变用地性质,项目建成后外排废气达到标准限值,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分别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并于2024年1月11日~1月21日在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于2024年4月30日和2024年5月6日在《环球时报》进行了两期报纸公示。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相关具体要求,表明项目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支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