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2024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2024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管理中心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月20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卫滨磋商采购-2025-1
2、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2024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3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2025CSDL016号-1 |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2024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一标包 |
647957.73 |
647957.73 |
2 |
2025CSDL016号-2 |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2024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二标包 |
455774.27 |
455774.27 |
3 |
2025CSDL016号-3 |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2024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三标包 |
456888.05 |
456888.05 |
4 |
2025CSDL016号-4 |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2024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四标包 |
489210.68 |
489210.68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2024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其中,一标包为中召村中心大街污水管网工程、二标包为水南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三标包为水南营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四标包为张固城村东水坑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5.2、工期:60日历天;
5.3、项目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 2025年3月10日8:30至 2025年3月14日18:00(北京时间)
******管理中心网站
******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供应商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及磋商时间:2025年3月20 日8点30分
******管理中心第1开标室。
******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管理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磋商大厅,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磋商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前须一直保持在线状态,有磋商过程需要澄清、******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5、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6、严格落实《新乡市政府采购正面清单》政策要求,坚决避免《新乡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请潜在供应商注意查看。
3、******财政局:******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许茂青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院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娄静
联系电话:******
地址:新乡市洪门社区4#楼7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娄静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