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人民政府令第346号)、《沈阳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办法》(沈委办发〔2023〕1号)等文件要求,需对《沈阳市于洪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公众参与调查,广泛征求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意见和诉求:
一、公示事项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科学推进于洪区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统筹全域全要素配置,推动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划》。
《规划》是于洪区面向2035年的国土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统筹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下层次空间规划的编制依据是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
目前******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中查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范围
决策事项所涉及的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
(二)主要事项
1.您对《规划》事项是否知晓?
2.您对《规划》各方面内容是否认同?
3.您认为《规划》实施可能对您产生的影响有哪些?
4.您对《规划》的实施,是否支持?
5.您对《规划》有哪些建议和意见?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有限公司开展实施,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利益群体意见,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规划》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评估实施主体单位反映。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即2025年8月2日至2025年8月11日。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猛
电 ?话:******
邮 ?箱:******
附件:《沈阳市于洪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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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局于洪分局
202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