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住院楼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医院:
******医院门诊住院楼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并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辽源市龙山区康宁大街1147******医院门诊住院楼1层。建设内容为新增设1间DSA手术室及配套功能房间,拟应用1台型号为Azyrion3M15的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Ⅱ******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表符合有关技术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健全辐射管理机构和职责,建立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安全保卫、设备维修、使用登记、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加强辐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分监督区、控制区,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警示语句和工作状态指示灯。
(三)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仪器和辅助防护用品,定期开展工作场所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
(四)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辐射防护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五)每年按相关要求编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并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部门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规定及时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建成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接此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别送至辽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请辽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做好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