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 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有限责任公司为2024年度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a级(优秀)单位。
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各用人单位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克什克 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审。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的,评定结果生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5qq.com
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
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各用人单位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克什克 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审。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的,评定结果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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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