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富顺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云)药房药品智能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市场调研,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富顺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云)药房药品智能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富顺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云)药房药品智能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医共体成员单位在用系统情况
富顺县************医院使用的HIS系统均与本院在用LIS、PACS、心电、院内集成平台等系统互联互通。
(二)建设范围
******医院数量************卫生院使用HIS系统互通)。
(三)系统要求
需与县域医共体审方系统,各成员单位的HIS、院内集成平台等系统互联互通。
(四)建设板块,主要包括
1.院外供应链管理平台:档案管理、采购订单协同、结算协同、配送协同、在院库存查询、供应商评价等。
2.县域医共体统筹管理平台:统一目录管理、统一采购管理、统一配送管理、统一库存管理、统一调拨管理、统一结算管理、处方流转、驾驶舱管理等。
3.成员单位院内药品供应链精细化管理平台:遴选管理、基础档案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入库验收管理、库存管理、补货管理、领用管理、调拨管理、备货管理、拣选管理、盘点管理、质量管理、预警公示、退货管理、统计分析等。
4.患者端:药品信息查询、短缺药品填报等。
(五)功能要求
符合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云)药房自评细则建设要求,达到深化拓展功能型建设标准,详见附件:富顺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云)药房药品智能管理平台信息统建设配置要求。
(六)服务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市场调研报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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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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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需求调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参加需求调查活动前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做为响应采购调研文件的部分;
7.所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报名函、授权书、报价单(见附件);
2.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软件资质认定证书正副本、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及附表等必要证件;
3.提供产品彩页、详细软件功能 ;
4.提交的所有复印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
四、递交市场调研资料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一)参与调研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2025年10月20日08:30,逾期将不再受理。
******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 系 人:王老师 ******
联系地址:四川省富顺县富世镇吉祥路490号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附件:富顺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云)药房药品智能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建设配置要求
******医院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
富顺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云)药房药品智能管理
平台信息系统建设配置要求
项目类别 |
配置要求(原则上均为实质性条款) |
1.配备合理的设施设备 |
1.1 具备中心(云)药房日常运转必需的设施设备。 1.2 建成县域药品储存调配(云)仓储,达到县域药品集中储存、调拨等功能。 |
2.信息系统建设 |
2.1 建立中心(云)药房统一运行管理的信息系统。(深化拓展功能型) 2.2 运用信息系统对成员单位药品开展全流程管理(包括用药目录、药品采购及结算、库存管理、药品调拨、药品调剂、药品使用等)。 |
3.药品信息公开 |
3.1 所有成员单位配备药品信息查询渠道(官网、电子触摸屏、公示栏等)。 3.2中心(云)药房能统一定期更新院内药品信息。 |
4.药品信息查询 |
4.1开发药品信息查询终端 APP 并设置留言功能,为群众提供药品信息自助查询服务。 |
5. 缺药登记服务 |
5.1 建立成员单位向患者提供用药诉求的相关渠道,能提示是否在医共体用药目录内的药品。 5.2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能实现临采药品按临时采购程序通过在APP或电脑端进行审批,包括但不限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及时组织评估审核、相关部门审批、完成审批推送采购端等功能。 |
6.药品代(煎)代送服务 |
6.1 开通远程医疗服务的成员单位,为群众代 (煎)代送药服务建立信息执行记录。 |
7. 统一用药目录品种 |
7.1建立中心(云)药房医共体统一用药目录一览表(格式可调整,包括但不限国家基本药物、医保、集采),能通过信息化管理确定(可调整)供应企业等。 |
8. 统一审核采购订单 |
8.1 中心(云)药房统一下单时间,定期汇总审核成员单位采购订单。 |
9. 统一组织采购结算 |
******医院)统一发送采购订单、统一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协议、统一与配送企业结算(也可分别结算)。 9.2 中心药房能对各成员单位的药品采购配送进行协调、监督,保障成员单位药品供应的及时性、完整性。 |
项目类别 |
配置要求(原则上均为实质性条款) |
10.统一供应配送监测 |
10.1 中心(云)药房能督促供货企业按照采购订单及时送至每个成员单位。 10.2 建立成员单位配备的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病用药品种数量统计一览表。 10.3 中心(云)药房每半年汇总分析一次药品订单配送完成情况,形成对未按协议配送不到位的情况督促整改报告。 |
11. 统一库存警戒监测 |
11.1 医共体每个成员单位能在系统中设定常用药品、季节性疾病药品、急(抢)救药品储备量下限,如分别不少于 1 个月常规用量。 |
12. 药品供需对接 |
12.1 中心(云)药房按照年度、季度定期监测成员单位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为配送企业预知备货提供及时准确信息。 |
13. 药品储备共享 |
13.1 建立药品储备、调拨、轮换机制,实现“统一储备”的“蓄水池”功能。 13.2 建设“共享”中药房。 |
14. 药品储存分拨 |
14.1 中心(云)药房根据急(抢)救、慢性病、传染病、地方 病和季节性用药等需求,建立统筹确定各类药品重点储存机构协作机制,并按照成员单位实际需求调拨使用。 14.2 制定医共体内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储备目录。 |
15. 余缺药品调度 |
15.1 建立医共体内余缺药品调度协作机制,并有实际调度记录。 15.2 建立基层开具处方,中心(云)药房药品调配机制,并有调配记录。 15.3 建立供货企业在医共体内的协调调拨机制,并有实际调拨记录。 |
16. 近效期药品处置 |
16.1 中心(云)药房建立近效期药品在成员单位间调拨使用机制。(智能调配提示功能) 16.2 中心(云)药房能监管成员单位定期存货盘点情况,能开展近效期药品在成员单位间调拨使用并有记录。 |
17. 药品监测和统计分析 |
17.1 中心(云)药房统一开展药品配备使用监测数据分析,形成年度分析报告。 17.2 中心(云)药房统一开展成员单位药品短缺监测预警。 17.3 中心(云)药房统一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监测分析。 |
项目类别 |
配置要求(原则上均为实质性条款) |
18. 中心(云)药房建设创新 |
18.1 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和无人机、第三方物流等方式,实现药品采购、配送、结算、库存、处******居民用药监测、统计分析全流程管理。 18.2.运用药品监测数据,建立供需预测模型,精准对接药品供需。 18.3 一体化开展县域中心(云)药房建设,确保与集中(云)审方中心互通互联,实现基层供药与用药协同联动。 18.4 基层偏远地区采用智慧药柜等,提升基层用药保障水平。 18.5 开展医共体内处方自由流动服务。 |
19. 药品配备供应水平提升 |
19.1 药品满足各级别、不同性质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 成员单位间用药衔接较好。 19.2 采购医共体用药目录外的药品数量逐步减少。 19.3 各成员单位按合约如期配送率逐步提升。 |
20.药品短缺应对能力提升,药品浪费减少 |
20.1 药品短缺数量和时长逐步下降,药品短缺应对解决率逐步提升(通过调配、余缺调度等方式)。 20.2 近效期药品数量逐步下降,药品过期发生率逐步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