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鹿马登乡赤洒底公路修复工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福贡县审计局2024年11月至12月,对福贡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实施的福贡县鹿马登乡赤洒底公路修复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起点接赤洒底老街,止点接赤洒底村路线全长7.165公里,全线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平均宽度5.93米。项目性质为改建,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建设。概算总投资66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495.25万元,于2021年2月20日开工,2021年12月10日竣工,2022年3月23日竣工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中基本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建设程序。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项目重大变更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投资超概、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19678.78元(二)项目重大变更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三)实际完成投资超出概算总投资******.05元(四)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五)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56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福贡县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多计工程价款119678.78元问题,要求县交通局应依法整改;针对项目重大变更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实际完成投资超出概算总投资******.05元2个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针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问题,要求县交通局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情况进行验收;针对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5600元问题,要求县交通局尽快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上述问题中,3个问题属于立行立改问题,要求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改。2个问题已经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福贡县审计局建议:一是针对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工程款的问题,县交通局应对过程计量严格把控、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结算按实际完工量结算。二是县交通局应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报批,杜绝先建后批,越权审批等现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交通局高度重视,此项审计工作,根据县交通局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5年5月7日,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经完成1个整改,2个还未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针对多计工程价款119678.78元问题,2024年12月23日县交通局取得了施工方情况说明,同意在工程款中扣减119678.78元多计工程价款,完成整改;针对项目重大变更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实际完成投资超出概算总投资******.05元两个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在处理;针对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5600元问题,2025年2月12日,县交通局积极争取资金正在整改;针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问题,县交通局待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完毕后就及时组织相关水土保持验收,正在整改。
福贡县审计局
2025年5月9日
拟稿:杨延金
初审:杨全美
终审:张俊琳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福贡县审计局2024年11月至12月,对福贡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实施的福贡县鹿马登乡赤洒底公路修复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起点接赤洒底老街,止点接赤洒底村路线全长7.165公里,全线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平均宽度5.93米。项目性质为改建,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建设。概算总投资66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495.25万元,于2021年2月20日开工,2021年12月10日竣工,2022年3月23日竣工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中基本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建设程序。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项目重大变更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投资超概、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19678.78元(二)项目重大变更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三)实际完成投资超出概算总投资******.05元(四)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五)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56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福贡县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多计工程价款119678.78元问题,要求县交通局应依法整改;针对项目重大变更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实际完成投资超出概算总投资******.05元2个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针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问题,要求县交通局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情况进行验收;针对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5600元问题,要求县交通局尽快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上述问题中,3个问题属于立行立改问题,要求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改。2个问题已经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福贡县审计局建议:一是针对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工程款的问题,县交通局应对过程计量严格把控、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结算按实际完工量结算。二是县交通局应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报批,杜绝先建后批,越权审批等现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交通局高度重视,此项审计工作,根据县交通局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5年5月7日,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经完成1个整改,2个还未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针对多计工程价款119678.78元问题,2024年12月23日县交通局取得了施工方情况说明,同意在工程款中扣减119678.78元多计工程价款,完成整改;针对项目重大变更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实际完成投资超出概算总投资******.05元两个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在处理;针对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5600元问题,2025年2月12日,县交通局积极争取资金正在整改;针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问题,县交通局待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完毕后就及时组织相关水土保持验收,正在整改。
福贡县审计局
2025年5月9日
拟稿:杨延金
初审:杨全美
终审:张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