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5-211402-00059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天化街40号楼J
中标(成交)金额:299,100(元)
评审总得分:93.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按照上级文件及招标人的要求开展3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服务要求:由无障碍改造机构负责上门评估改造对象的家庭环境,根据残疾人身体状况及改造意愿,设计提出“一户一案”改造方案;依据经审核确定后的改造方案实施具体改造工作,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1******居住环境等,“一户一案”设计无障碍改造方案,由招标人审核通过后,经残疾人或其联系人签字同意后,存入改造档案。 (2)改造施工:由无障碍改造机构依据审核通过后的改造方案进行无障碍改造,配置相关设施设备。改造机构要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设计图、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资料。 (3)工作验收:改造完成后,由无障碍改造机构向招标人申请验收,并提交《验收单》及有关档案资料。验收合格后,由残疾人或其联系人对改造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由验收小组成员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 (6)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履约验收书。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A.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 B.维修及技术保障:由无障碍改造机构负责所有产品的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技术保障。
服务时间:3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春艳、刘玉广、陈旭、黄宝双、马丽英(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92%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12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北昌街东府花园8-3A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南中街12-3#楼E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亮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