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徐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徐州分市场举办本次地方粳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5年7月16日 10:45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徐州分市场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销竞采)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销竞采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销售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粮食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销售出库粮食
1.1 品种:2024年产粳稻
1.2 数量:4500吨,分2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1.3 质量:公告中提供的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竞购方须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需提前预约,联系人:邓经理 ******),以确保对质量及保管状况有充分了解。如竞购方未进行看样,则在成交后应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且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或申请商务处理。
1.4 轮出价格:固定出库价2815元/吨。
1.5 轮出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
1.6 交收地点:******有限公司下淀库区
2.采购轮入粮食
2.1 品种、数量:2025年产新粳稻4500吨
2.2 质量要求:必须是2025年产新粳稻,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并移交粮食和市场执法部门处理。2025年产新粳稻,入库等级须达国家质量标准(GB1350-2009)一等,出糙率≥81%,整精米率≥61%,水分≤14.5%,杂质≤1.0%,互混≤5.0%,气味色泽正常,黄粒米:无,黄曲霉毒素B1<10μg/kg,铅含量<0.2mg/kg,镉含量<0.2mg/kg,储存指标宜存,其他食品安全卫生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指标标准,超过规定标准的委托方有权拒收。
2.3 入库价格: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交易底价为仓库车板价2800元/吨,实际轮入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
2.4 轮入时间:2025年11月10日前。
2.5 入库方式:由中标方组织供货。
2.6 交收地点:******有限公司下淀库区
三、参与资格
1.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合作权利竞价交易活动。
2. 本专场为公开交易,竞购方须在交易开始前完成以下程序:
2.1 文件确认:仔细阅读《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线下购销合作协议》等内容;
2.2 承诺书提交:签署《竞价交易承诺书》并联系委托方提交、确认(委托方联系方式见公告第八条);
2.3 保证金缴纳:足额缴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
未按时完成上述步骤的竞购方,将无法参与竞价。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 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 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为5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为50元/吨,合计预交保证金12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关于线下风险保证金及其他相关内容,详见附件线下合同)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竞价交易收取竞购方销售轮出阶段成交金额1.5‰的手续费,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中标方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粳稻购销合作合同(以下简称线下合同),线下合同必须在一周内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
(一)销售合同履约
销售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合同交割期以交易清单为准且原则上不予延期,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退还中标方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中标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中标方直接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其他相关内容需参见《线下合同》。
(二)采购合同履约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2025年11月10日前)内按到货进度付款(以线下《粳稻购销合作合同》中内容为准),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凭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八、联系方式
徐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邓经理 ******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
李佩璇 ******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9。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