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全省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全面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实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现就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5年6月1日起,招标人应在发布资格预审或招标公告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前3个工作日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获得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或其他立项文件)不足一个月的项目,因特殊原因急需开展招标活动的,报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后,可缩短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招标文件)公示时间或不发布招标计划(预公示招标文件)。
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辑之后,使用技术标招标编制工具中的标书检查工具,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根据审查报告内容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办理项目进场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上传进行过公平竞争审查的招标文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招标文件及审查报告进行核验。
三、自2025年7月1日起,评标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评标专家评标费用在线支付。
四、中标人确定后,应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在线发出中标通知书。
五、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合同在线签订,并将合同订立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等。(招标人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
************银行存款利息。
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务必在规定期限内,依照既定要求完成所有相关事项。对于逾期未处理的事项,本中心将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如实汇报相关情况。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14日
附件1:大理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附件2:大理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表
根据全省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全面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实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现就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5年6月1日起,招标人应在发布资格预审或招标公告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前3个工作日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获得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或其他立项文件)不足一个月的项目,因特殊原因急需开展招标活动的,报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后,可缩短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招标文件)公示时间或不发布招标计划(预公示招标文件)。
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辑之后,使用技术标招标编制工具中的标书检查工具,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根据审查报告内容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办理项目进场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上传进行过公平竞争审查的招标文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招标文件及审查报告进行核验。
三、自2025年7月1日起,评标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评标专家评标费用在线支付。
四、中标人确定后,应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在线发出中标通知书。
五、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合同在线签订,并将合同订立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等。(招标人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
************银行存款利息。
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务必在规定期限内,依照既定要求完成所有相关事项。对于逾期未处理的事项,本中心将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如实汇报相关情况。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