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关于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遴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5〕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3个。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依托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的试验示范基地、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的基地等,围绕文昌市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建设粮食、蔬菜、热作等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一)申请认定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文昌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土地流转协议和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二)文昌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实地考察审核后再审批认定为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并授予“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一)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定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5年以上,基地种植规模达50亩以上,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二)基地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一定的技术力量。
(四)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五)建立完善基地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档案等,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一)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二)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工作,积极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试验示范、观摩、培训等活动。
(三)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相片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服务中心。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已认定的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安排每个示范基地物化补贴5-7万元不等,用于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种苗等物资,开展培训、观摩活动等。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文昌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基地土地流转协议。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2025年8月11日前)向文昌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文昌市现代农业发展******办公室(文昌市文城镇文建路92号市农发中心办公大楼一******办公室)。
联系人:林书,电话:0898-******
附件:文昌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
文昌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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