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浏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栏发布,现对该项目进行更正修改,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原公告:工期要求:45日历天,现更改:工期要求:30日历天(2025年11月底之前完工)。
原公告: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现更改: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7000元到浏阳市镇头镇干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0263,凭保证金收据进行招标。
原公告:其他:/,现更改:其他: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满3日历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拖延进场施工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
二、其他: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委员会
地 址:浏阳市镇头镇干口村
联系人:娄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街道长兴安置区D8栋8号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