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区内供热设施改造工程二期EPC项目
项目编号:RZ20258J04GK863
首次公告时间:2025年8月5日
二、变更内容:
变更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其他在施项目上没有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暖通工程师职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变更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其他在施项目上没有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暖通工程师职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四、联系方式
******建设局
地 址:日照市天津西路366号
联 系 人:张哲凯
电 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东港区日照山东路号金马二区北沿街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袁天玉、于杰、葛涛
******建设局
异议受理地址:日照市天津西路366号
异议受理人:张哲凯
异议受理电话:******
异议受理电子邮箱:******
******建设局
监督部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