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可燃气体报警器谈判采购、一批空气净化过滤器谈判于2024年11月7日已进行,现将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可燃气体报警器谈判采购 | ******有限公司 |
一批空气净化过滤器采购 | ******有限公司 |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2日
谈判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总务部(电话:0551-******)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总务部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