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电力燃气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为了消除三亚—东方输气管道乐东段管线存在的安全隐患,拟对三亚—东方输气管道乐东段进行改线,根据改线工程的需要,在乐东县滨海区域建设分输清管站和阀室各1处;同时为了保障乐东县滨海区域的电力、燃气的供给稳定与安全,在黄流镇镇区北部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的东侧建设一处燃气瓶组站;在黄流镇区西北部与尖峰镇区西南部个建设一处110kV变电站,在佛罗镇老吉村的东南部建设一处100MW农光互补升压站。
由于三亚—东方输气管道分清管站和阀室、燃气瓶组站、110kV变电站以及100MW农光互补升压站选址均处于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无覆盖的区域,导致项目的开发建设存在障碍,为推进项目开发建设,贯彻落实《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节约集约用地理念,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特启动《乐东黎族自治县电力燃气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二、位置与范围
三亚—东方输气管道分输清管站:位于九所镇东南部,龙栖湾波波利海岸的西侧约650米处,用地规模约0.51公顷。
三亚—东方输气管道阀室:位于利国镇的西部,海棠村北侧500米,用地规模约0.11公顷。
黄流燃气瓶组站:位于黄流镇的北部,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的东侧,用地规模约0.22公顷。
110kV黄流输变电站:位于黄流镇的西部,赖园村东南侧280米处,用地规模约0.69公顷。
110kV凤田(尖峰)输变电站:位于尖峰镇的西部,乡道782的北侧,用地规模约0.50公顷。
100MW农光互补升压站:位于佛罗镇的东部,老吉村的东南部150米处,用地规模约2.02公顷。
三、三、功能定位
规划区功能定位:
三亚—东方输气工程重要的配套服务设施;
乐东县滨海区域供电工程重要配套服务设施;
南繁科研育种基地重要的能源保障基地;
乐东10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重要配套服务基地。
四、四、空间结构
坚持极点带动、轴带支撑、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原则,提高供电供气安全稳定,构建结构科学、集约高效的“轴带串联、片区共生”的总体空间发展格局。
“轴带串联”:即以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运输道路为主要骨架,形成对交通运输联系轴;以周边山体、水系串联各城镇集中建设区形成景观带。
“电线共生”:三亚—东方输气管道分清管站和阀室、燃气瓶组站、110kV变电站以及100MW农光互补升压站为重要节点,与串联节点的线路和谐共生。
五、五、用地布局
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4.05公顷,包含供电用地、供燃气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1)(1)供电用地(1303)
规划供电用地面积2.9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72.02%,主要用于建设110kV黄流输变电站和凤田(尖峰)输变电站、100MW农光互补升压站。
(2)(2)供燃气用地(1304)
规划供电用地面积0.8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9.64%,主要用于建设三亚—东方输气管道分输清管站和阀室、黄流燃气瓶组站。
(3)(3)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规划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0.34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8.34%,主要为用于建设110kV黄流输变电站和凤田(尖峰)输变电站、100MW农光互补升压站、三亚—东方输气管道分输清管站和阀室、黄流燃气瓶组站的进场路。
六、六、开发建设控制
容积率:供电用地不大于0.5、1.0;供燃气用地不大于0.3、0.5。
建筑密度:供电用地不大于40%;供燃气用地不大于30%。
建筑高度:供电用地不高于12米;供燃气用地不高于12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1、1、公示时间:30日(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3日)。
2、2、公示地点:乐东县政府网站(******)、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和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
2)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572500。
3)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
5) 5)咨询电话:0898-******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