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招标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采购顺利开展,现就普陀区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建设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向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等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条件;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意见参考说明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17时00******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80-******,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联系电话:0580-******,联系人:小王。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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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建设项目磋商征询意见稿.docx (165.1 KB)